在银行取钱时,柜员“粗心”多给了钱,银行竟擅自从储户账户中追回“误领”款项。面对此举,律师称银行做法侵犯储户权益。
市民洪先生介绍,26日下午3时许,他持储蓄卡在光彩大市场邓城邮政储蓄所办理业务。经查询,该卡内有现金1100元。他要求柜员将1000元现金转账至另一张银行卡内,将卡内剩余的100元取走。两小时后,银行柜员给他打电话称,因工作失误导致他多领走了400元。他当时很忙,称等核对后再说。昨日清晨,他便接到一条短信,显示他的另一张邮政储蓄卡余额少了400元。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洪先生来到邓城邮政储蓄所。当事柜员说,当时洪先生要求取款500元,将余下的600元转账至另一储蓄卡。自己一时失误转账了1000元,多转账了400元。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张国平律师说,储户和银行之间属于储蓄合同关系。在没有储户本人书面授权或签字认可的情况下,银行擅自扣划储户账户存款,属于侵犯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他说,银行如果发现失误,可与储户当面协商即时更正。如果双方协商未果,银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储户归还不当得利。荆楚网-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