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贾杰) 本来是到银行去存款,可拿到手的却是一张保险单。近一段时间,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到银行存款时遭遇 “被保险”。
近日,哈市市民吕女士到一邮电储蓄所存款,一位穿着工作服自称为储蓄所的工作人员递给她两张印着理财字样的宣传单,向她介绍一款某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您存几千元都行,到时候领利息,年底还能分红,比存到银行划算。”对方边说边将合同摆在了吕女士的面前,“签了吧,把钱给我就行了。”出于对储蓄所的信任,吕女士便签了字。看到合同上方写着保险字样,吕女士当时提出了质疑,但这位工作人员称保险是赠送的。几天后,吕女士去取钱时才发现,自己当时签的是一份分红保险合同,且利率没有推销人员说的那么高,如果中途退保还要损失很大一笔手续费。
单女士在省建行南直路营业厅也有同样的遭遇。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她办理存储业务时,极力向她推荐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并声称该产品收益比银行储蓄高许多,甚至承诺如果中间需要用钱,银行可协调保险公司将保费的80%借给她,而对于如何借、是否有利息、利息是多少以及如果中途退保将扣出多少费用等都未做任何提示。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的单女士稀里糊涂地就将本用来养老的储蓄变成了保险。
据省消费者协会统计,近段时间有关消费者在银行“被保险”的投诉很多。据介绍,中国保监会有明确要求,保险代理人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有关部门不断规范银保产品的销售行为,但一些金融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部分推销人员误导宣传,加上消费者自身的疏忽,导致“存单变保单”的现象不断发生。在消费者“被保险”的过程中,银行只是充当了保险销售过程中的中间人角色,一旦保险成功销售出去,银行的代理服务就基本完成,保险的责任与风险便转移到保险公司。如果监管不到位,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银保产品时就会以售出产品为唯一目标,违规操作也就在所难免。银行在销售保险时,应专门设立一个柜台或区域进行明示,以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也会有效杜绝银行工作人员过度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