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背景下,税收不松反紧的个中逻辑是:经济下滑—税收减少—同时财政部门大手笔支出刺激经济—收支矛盾促使税务部门加大查补力度年年都查税,今年特别猛。
一个比较特别的例子可证此说。中秋将至,南京市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近日表示,单位发放月饼等任何实物,也要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税:交通通信全都征税 一个不漏
从年初开始,国税总局陆续下发多个文件,要求地方税务机关加强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增收管理工作。
9月15日,国税总局大企业司出台的《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对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提出的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六大税种问题进行了明确。
对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在规定的标准内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计算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入工资总额,按照计税工资或工效挂钩工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但是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还有,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信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的数额;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企业为员工计提年金时均摊到每月计算出的每月应得年金。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8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45909.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今年累计财政收入首次实现正增长。近期国税总局开展的查税风暴功不可没。
企业:自查抽查重点检查 人人自危
从9月起,针对全国3108户大型企业集团的查税风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重点检查。
前两个阶段,国税总局亲自动手,针对60家重点企业“开刀”。采取的形式是由稽查局和大企业司选定检查的企业,并给企业下发文件和自查提纲。如果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满意,企业就可以顺利过关。如不满意,税务部门则会抽查该企业的几家分支机构,如果抽查的结果与企业上报的自查材料差异较大,就要进入第三个阶段,全面调查或者继续自查。
“查验的力度非常严苛。”采访中某企业的财务人士表示,不少企业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8月底,有媒体报道首批24家自查的企业中,有12家在抽查过程中出了问题。
除了这60家被重点关照的企业,剩下的2000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同样人人自危。因为按照国税总局的文件,下一步省级及以下税务部门将按照自查—抽查—重点检查的模式对辖区内的大型企业重点排查。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税务机关共查补税款413亿元。其中仅6、7两个月就一共查补了212亿元。
但这并不意味着查税任务已经完成。实际上,国税总局稽查局的全年税收稽查任务也在不断加码。年初的“保七争八”,即保证稽查700亿元,力争800亿元,最终增加到1000亿元。而这几乎是2008年全国税务系统稽查总额513.6亿元的一倍。
税负到底重不重(点评)
“中国的企业平均税负是多少?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不少企业家认为我们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左右。”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夏业良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但税务部门对此一概否认。9月份的《中国税务报》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认为我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
报告分析认为,我国含社会保障基金的宏观税负为20.8%,相当于24个发达国家宏观税负加权平均数(35%)的60%。相当于18个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加权平均数(28.9%)的70%。不过这份报告也表示,统计数据是根据剔出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后计算。
根据一些学者的统计数据表明,这些年,国内税费比例较多年前已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在1∶0.6左右。换句话说,企业在上交1元税收的同时,还会被征收0.6元的费用。如果将这一费用简单代入上述研究报告,中国的宏观税负超过32%,高于18个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水平(28.9%)。
《国际金融报》 (2009-09-16 第01版) 本报记者 郭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