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职员取走储户81万
储户告银行要求其担责朝阳法院正在审理
本报讯 (记者 彭科峰 实习记者 彭扬) 存在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金盏支行(下称农商行金盏支行)的81万元在两年内被人取走,这让王明(化名)夫妇大感蹊跷。北京银监局介入调查后确认,这笔钱被银行柜台人员取走。协商未果后,王明将农商行金盏支行告上法庭。近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王明夫妇在农商行金盏支行曾存款800余万元。2001年1月,他们转走800万元,但剩余利息90多万元由农商行金盏支行代为开户,户名为王明的妻子杨芳(化名)。据王明的代理律师邵雷雷介绍,因王明夫妇和该银行柜台人员李海波比较熟悉,加之当时取钱时比较着急,王明是让李海波代为开户,并未当场拿走存折,而是打算日后再来取。邵雷雷称,此后因为工作繁忙,加之李海波借故拖延,王明迟迟未能拿到存折。
2004年6月4日,王明夫妇终于拿到存折,并打算销户,却发现账户内只剩下10余万元,其中81万元不翼而飞。王明随后向北京银监局举报。今年3月19日,北京银监局回复称,经过调阅金盏支行的取款凭证,发现自2001年11月20日至2002年3月20日间,该账户先后21次支取存款累计81万元,经办柜员均为李海波。
王明夫妇随后和李海波交涉,但对方至今未还款。邵雷雷称,王明夫妇的存款在银行被工作人员取走,银行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海波拖延不还,农商行金盏支行应对储户的存款负责,归还81万元及利息。
农商行金盏支行昨天称知道此事。对于银行在此事上是否存在责任,以及对李海波的处理等问题,该支行相关负责人并未回答。这名负责人称,此事已委托朝阳分行和总行法律事务处负责处理。
农商行朝阳分行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接到法院通知,将向法院提供证据,一切根据法院正常程序来应对。至于王明被取走的钱是否由银行归还,需由法院具体调查后来判定。
昨天下午,记者试图联系李海波,但邵雷雷及农商行金盏支行均以“不方便”为由未向记者透露其联系方式。据了解,北京银监局称李海波可能涉嫌犯罪,曾建议王明夫妇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邵雷雷认为,应该是银行而不是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