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蛋制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等24类食品5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9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栖霞卓悦荟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宣城味食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集贸市场熊士梅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江宁区刘成銮蔬菜店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秦淮区晨蓉小吃店销售的标称重庆三峡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水罗汉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南京市江宁区田社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