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鲁能希尔顿酒店因擅自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近日被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美兰分局罚款9万元。
9月15日,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号的海南绿发投资有限公司海口鲁能希尔顿酒店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酒店使用2条压力管道连接锅炉输送热气。该酒店现场未能提供检测合格、维护保养记录。经查,该酒店使用的压力管道直径50毫米,每条约200米,使用介质是水蒸气,属于低压管道,主要用于提供熨烫等。这2条压力管道于2012年报建,竣工日期为2014年9月21日,2014年12月份投入使用。一直以来,该酒店没有依法申报登记及报检,也未安排专人维保及对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确认该酒店没有按规定申报登记及报检特种设备而擅自使用特种设备。11月24日,美兰分局向该酒店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内容及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11月29日,该酒店提交申诉报告,以积极整改及企业困难为由,要求撤消拟进行的行政处罚。美兰分局认为,该酒店的压力管道自2014年12月投入使用后直至今年9月15日案发为止,一直没有依法申报登记及报检,连续违法时间较长,其行为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相关的规定;考虑到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结合助企纾困的相关政策要求,经综合裁量,不采纳该酒店所提出的撤销行政处罚的申诉,对应《特种设备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维持从轻处罚的决定。
美兰分局认为,海口鲁能希尔顿酒店擅自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12月11日,美兰分局责令该酒店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罚款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