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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公示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海口秀英好鸿日用品店等被查处
江苏消费网 (2023-11-28)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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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11月15日公布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件,海口市秀英好鸿日用品店等6家商行因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被查处。

  海口秀英好鸿日用品店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2023年7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海口秀英好鸿日用品店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1台(进货价为65元至95元)燃气灶没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要求,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8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燃气灶具11台、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定安县龙湖苏记综合商行销售不合格调压器和减压阀案。2023年8月17日,定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定安县龙湖镇的定安龙湖苏记综合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销售柜上有皇冠品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6个、百德王调压器8个、惠尔浦减压阀2个,这些产品均没有过流切断装置,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10月7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调压器及减压阀16个、罚款186元的行政处罚。

  陵水英州英展酒店用品店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2023年7月2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陵水英州英展酒店用品进行核查,发现店铺货架上4台(进货价为200元至280元)家用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9月1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家用燃气灶2台、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罚款1860元的行政处罚。

  乐东利国胜茂百货店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案。2023年7月20日,执法人员到乐东利国胜茂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智厨好太太(JZY-A)数量为2个;莱斯厨卫(JZ(20)Y.1-L68)数量为1个;莱斯厨卫(HY20Y.1-668B)数量为1个;湘美凌(GB16410-2020)数量为1个;欧派(JZY-A)数量为1个;YY好太太(GB30720-2014)数量为1个;强平(GB16410-2020)数量为1个;金牌(JZY-A)数量为1个。上述燃气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且该店负责人未能提供产品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生产厂家相关材料,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8月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9台、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376元的行政处罚。

  琼中县乌石华丽商行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案。2023年7月17日,执法人员根据琼中县市场监管局移送案源到琼中乌石华丽商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有一台皇冠牌CK-S128型燃气双炉灶(家用台式燃气灶),现场检查发现上述燃气灶未安装熄保装置。该商行表示上述煤气灶为自用,不用于销售。由于燃气灶存放在与其他销售商品同一货架上,也未标明销售价格,对于商行的说法,执法人员不予采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8月10日,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1台、罚款248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购进的皇冠145带熄火jzy-B单灶、皇冠A802液化气双炉、厨电带熄火JZY_LYT01单灶等产品经检验,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依据《2022年海南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3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商行购进的燃气灶具共6台,退回3台给供应商,3台已售出,违法所得30元。该商行虽提供了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进货票据和退货单,但无法提供合格证、资质等,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3年6月2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2265.6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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