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违法公示 >> 正文

违法公示

自嗨锅发布违法广告被罚8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23-06-15) 来源:中国质量报
阅读:

  近日,自嗨锅关联公司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侮辱死者”广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罚款80万元。

  经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实,今年2月11日至3月2日,当事人在其注册并运营的天猫店铺“自嗨锅旗舰店”发布标题为“致富款花蛤粉”自嗨锅自热火锅,“夜宵自热锅方便网红懒人速食”的商品广告行为,在商品页面主图以及详情页面中多次出现“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字样的图片,并在详情页面配有“蒜香花蛤粉事件情况说明”“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等文字。

  据媒体此前报道,卢先生的妻子陈某网购了4盒“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其与女儿、母亲3人同食3盒后,都出现了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其中,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中心和警方作出的鉴定是,不排除因食用“自嗨锅蒜香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卢先生在和商家协商无果后,提出各类损失176余万元的赔偿诉求。

  鉴于当事人在网络上发布的侮辱死者“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广告,其违法行为妨碍了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严重伤害广大消费者的感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最终对其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后,自嗨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该事件确系公司旗下一家售卖“自嗨锅蒜香花蛤粉”的直营店所为,是店铺运营人员非理性的情绪宣泄行为。自嗨锅对公司员工罔视社会公德,无视网友感情的行为深表歉意,表示将深刻反思公司内部管理上的缺失,坚决防范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编辑:刘灿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