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南京锦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该公司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京锦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0MA7JP5XJ2Q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缪**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52****602X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吴市监塘缀处罚〔2023〕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
违法事实 | 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内容 | 没收无标签的散装食品花生油1罐(规格:5公斤/罐,剩余1/3瓶);罚款2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4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4 | ||||
处罚机关 |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