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据通告,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6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5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如下:
一、江北新区百之悦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阴鑫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片糕(熟粉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六合区锅张六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南京市栖霞区王楼餐饮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大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市江宁区赵二果品经营部销售的砂糖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高淳县淳溪小顺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溧水区老许生鲜超市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市鼓楼区乔亮亮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锦华生鲜市场个体户袁贵平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九、浦口区欢乐欢生鲜超市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十、南京市秦淮区霍金荣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