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2期),涉及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乐乐水果大卖场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乐乐水果大卖场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2年8月1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针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乐乐水果大卖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44元;2、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