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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公示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百合”处置情况
江苏消费网 (2023-02-23) 来源: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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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2023年第1期),涉及南京市鼓楼区胖子水果蔬菜经营部的百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抽样单号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项目实测值 不合格批次检测依据 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号
1 XC22320106002649658 百合 南京市鼓楼区胖子水果蔬菜经营部 (   Cd ) 0.51 GB   5009.15-2014 上述产品购进7.5公斤,货值240元,已销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无顾客退回。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宁鼓市监处罚〔202200340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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