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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公示

恒丰银行龙岩分行等3家银行被罚
江苏消费网 (2023-01-05) 来源: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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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布3起行政处罚案,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龙岩分行)等3家银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或禁业处罚。

  经查,恒丰银行龙岩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2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依据《流贷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四十一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恒丰银行龙岩分行改正,罚款25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万安营业所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2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第二点第(二)项、《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第三点第(二)项、《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营业所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廖志伟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虚假用途贷款”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2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点;《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第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信用社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俞承安、吴绍明给予警告。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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