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威)因发布出现饮酒动作的违法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罚款6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当事人于2015年5月28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哈尔滨啤酒HarbinBeer”发布了一篇名为“就让你来RAP!一起大声哈啤, 打造你的专属 MV”宣传图文,这篇宣传图文中包含了一段哈尔滨啤酒宣传截取版MV,时长30秒,目的是宣传哈尔滨啤酒。该视频中第12至13秒里出现了饮酒动作,具体为几位明星同时举起瓶装哈尔滨啤酒,仰头豪饮的画面。当事人在公众号发布出现“饮酒动作”的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发布出现饮酒动作的酒类广告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发布该广告的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因当事人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4次因在互联网发布出现饮酒动作的违法广告被行政处罚,综合考量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由此,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百威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自2019年至今,百威共有4条行政处罚信息,皆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有3条是因违反规定发布含饮酒动作的酒类广告被处罚。除了上述处罚,2021年11月,百威在其微信公众号“Hoegaarden01”中发布了一篇名为《春日游,碰杯正当时》的广告长图文,含饮酒动作被罚款25万元;2020年8月,百威因2019年11月1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百威中国”发布“BUDXMOSCHINO|来一份明星同款”宣传图文中的第二则视频“百威*MOSCHINOEVENTFILM”于第23秒、第24秒以及第39秒出现饮酒动作,被罚18万元。
此外,2021年6月,百威因在其注册认证的微信公众号“百威中国”、微博“百威啤酒”中发布了两则含有血腥、暴力、恐怖内容的广告,被罚60万元。
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加入了酒类广告中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的动作”“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等内容,并沿用至今。
针对酒类营销,北京全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认为,酒类产品非常特殊,其宣传和推广过程中不应当过多地提倡饮酒习惯,以防对社会的公序良俗产生不良好影响,特别是防止广告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好的引导效果。
中国酒业智库专家蔡学飞认为,《广告法》对于包括像烟酒等成瘾性物质,都不允许出现明确的消费动作,这是对没有辨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积极正面的健康引导。
“百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在于违法成本偏低,企业不断在灰色地带试探。这也提醒了消费品行业或广告行业,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企业需要更加引起注意,主动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蔡学飞表示。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近日多次拨打百威公司电话联系采访,但均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