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因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行为,被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据悉,这是银保监会首次对接受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违规行为开具罚单。什么样的保单可以贷款?保单贷款为什么不能用信用卡偿还?违规业务蕴藏着哪些风险隐患?《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以贷还贷”超400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光大永明人寿运营管理部下属的保全业务部负责保单贷款与还款业务的受理、审核等具体工作。
银保监会认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原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据此作出上述处罚。
记者调查了解到,《通知》发布前,部分保险公司为了提升业务规模,默许部分客户购买保险后,通过保单贷款拿出现金,再通过信用卡还款实现免息贷款。信用卡还款通常有50天左右的免息期,因此,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被很多人视为“以贷养贷”的免息“小妙招”,不少业务员还在社交平台分享办理经验。
2016年9月,监管部门对此进行明确限制,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通知》发布后,多家公司随即进行了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光大永明人寿在2019年3月才发现这一问题。罚单信息显示,该公司随后调整了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设置,关闭了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并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催收减损工作。
光大永明人寿为何时隔两年多才发现这一违规行为?罚单开出后,其是否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中国消费者报》记者9月9日致函光大永明人寿进行采访,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凸显消费者适当性管理不足
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所持有的保单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不高于80%)获得资金的一种借贷方式,一般期限为半年,利率在5%左右。由于质押贷款过程中客户的保单依然有效,保险保障不受影响,保单贷款受到保险消费者青睐。
数据显示,2021年行业保户质押贷款增长至6844亿元,同比增长12.80%,连续5年实现双位数增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新华保险、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今年上半年保户质押贷款金额较2021年末分别增长3.2%、4.4%、3.5%、2.6%、3.9%。
“一般是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比如寿险保单或者是分红、万能,以及带有理财性质的保单,可以在急需资金周转时进行抵押贷款。”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禹彦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但保单贷款本质上属于金融借贷,如果再用信用卡来偿还,很可能扩大债务,最终导致无法偿还贷款。
事实也正是如此。打开“以贷还贷”闸门的光大永明人寿,虽然在2019年3月关闭了这一通道,但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除了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外,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
显然,纵容信用卡还款这一行径背后潜藏的金融风险不可估量。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认为,允许客户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不仅违反监管规定,还容易造成部分消费者不当贷款导致保单失效,无法偿还信用卡还可能带来征信问题。因此,此次处罚暴露了部分公司在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不足。
警惕保单贷款退保骗局
保单贷款是一种保险增值服务。不过,在“代理退保”黑产日益猖獗的背景下,新型“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骗局也不断涌现。
今年7月,广西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称,有不法分子谎称其为保险公司员工,以“梳理保单信息”等名义联系保险消费者,声称能帮消费者全额退保,随后利用保单贷款套取资金,谎称是第一笔退保金,骗取消费者信任,在收取所谓“代理退保手续费”后失联。消费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还要自己偿还保单贷款。今年1月,山西银保监局也发布了关于防范不法人员诱导投保人保单贷款、部分领取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保单贷款诈骗风险。
“保单贷款主要是为解决投保人短期资金周转需求。”广西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单贷款功能,办理时应避免无关人员操作本人手机,警惕不法分子擅自操作本人手机办理保单贷款,平时注意分辨保险公司发送的短信内容,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陈禹彦也提醒消费者,申请保单贷款时,一定要问清楚利率及后续如何处理抵押的保单。如果偿还困难,可以减额或者结束保单,千万不要盲目地以贷养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