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2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5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南京市六合区傣兴火锅店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碗)、南京潮品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高淳分公司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调料碗)和南京市栖霞区曲苑风荷餐厅自消洗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市栖霞区喜蛙一哥餐厅使用的牛蛙、南京市建邺区王新阳水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黄鳝、南京市江宁区王华国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黄鱼(海水鱼)和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新林大道分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优而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蟠中路店使用的标称大连龙海胜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干燥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文喜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市栖霞区曹志琴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南京韵普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和南京市玄武区郑树贵农副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