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5家企业生产的67批次电动自行车。经检验,发现19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介绍,这次抽查依据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及阻燃性能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
在车速限值项目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为踏迪、捷豹、静贤、快马、派勒等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9%。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整车企业未能严格落实控制器等关键部件质量控制要求,产品未进行出厂检验。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在骑行时有可能因超速而导致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对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在整车质量项目抽检中, 发现标称商标为兴世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忽视标准和相关法规,生产载重款、豪华款等车型。重量超过55公斤的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重量超出标准要求,车辆惯性大,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
在结构项目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为踏迪、台喜等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整车企业在生产及出厂检验时对脚蹬触地检测项目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车辆在转弯时脚蹬与地面发生碰擦导致翻车,引发安全事故。另外。样车上电线的固定装置采用金属夹扣, 且无绝缘内衬,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车辆运行过程中金属夹扣对导线刮擦造成短路,引发故障及起火等现象。
在车速提示音项目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为小羚羊、踏迪、静贤、快马、台喜等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9%。该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整车企业漏装提示音装置或提示音装置发生故障,反映出企业在配件质量把控环节存在问题。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及时听到电动自行车的提示音,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在淋水涉水性能项目的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为捷畅、捷豹、兴世达等3批次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5%。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电线接插件未打防水胶、电机密封性能不良,在淋水或涉水过程中水分进入电气系统造成短路或绝缘性能下降。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线路短路,引发触电或起火等事故,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在电气装置项目的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康景、捷畅、踏迪、台喜、深凯、捷豹、棒途、静贤、小鸟、JUXILAI、快马等15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4%。主要表现为:充电线路、放电线路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短路保护装置的规格与说明书不一致;说明书未明示保护装置等。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在过充电或者过放电时可能会存在短路、起火、爆炸等风险,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在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为台喜英、兴世达、派勒斯、金箭、嘉陵等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9%。充电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单位私自更换充电器,选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充电器。上述项目不合格可能给车辆带来电气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及社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在阻燃和防火性能项目抽检中,发现标称商标为棒途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要求,单项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该批次产品的鞍座部位所用皮革的燃烧速率大于100mm/min,不合格原因是该部分未使用阻燃的皮革,燃烧速率过大。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起火等事故发生时火势快速蔓延,影响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