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七批典型案例,涉及食品、药品、转供电、汽配等领域。
人人乐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2021年8月,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到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豪佳花园购物广场店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线索,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鲈鱼,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该超市销售的鲈鱼是从西安金海源水产有限公司购进的,共2.7千克,已经全部销售完毕。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销售使用国家禁止兽药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1.51万元的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终端用户电费案。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对西安市爱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2018年8月至2021年5月期间,当事人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时享受了6批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政策,但在向其下游一般工商业用户提供转供电时,未能严格执行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文件要求,擅自按照自行制定的电价标准向商场内经营户结算电费。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499049.17元。未央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49714.75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今今食品有限公司售卖被禁食品案、王某无证经营药品案、西安汇通名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丰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案、西安市临潼区华联糖业有限公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