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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公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39号〕
江苏消费网 (2021-10-08)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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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40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糕点、蔬菜制品和肉制品等4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淘宝网吃在大姐特产(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安十食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润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肉块酱香肘,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五谷香粮油商行销售的、来自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鹏勇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鲜鸡蛋,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省徽商红府超市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肥西路店销售的芹菜,其中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吉林省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粮油市场蔬菜摊位蔬菜二厅49号(供货商:王凤)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淘宝网明仲轩天然果蔬粉(经营者为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明仲轩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华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菜粉,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淘宝网青山秀水桂林特产(经营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青山秀水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盛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绿豆糕,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30日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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