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饮料、酒类、糕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7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16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阜宁县物美超市澳门路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宜淮安市淮安区马北童林酒厂生产的白醋,生产日期为2018-03-22,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2.常州市金坛区西城尚优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周源食品厂生产的五香萝卜干,生产日期为2018-07-01,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3.南通顺客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门市大利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粉条),生产日期为2018-07-13,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盐城市城南新区超越好人缘超市销售的标称古田县兴业食用菌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生产的金丝枣肉干,生产日期为2018-06-01,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宿迁新天易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阜宁益林镇东郊食品厂委托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恭喜礼品糕(冷加工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7-1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宿迁市宿城区易特购超市销售的阜宁大糕,生产日期为2018-05-24,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宿城区天正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销售恭喜糕,生产日期为2018-07-0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8.南京市鼓楼区赵朝阳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民权佳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食品(酱味丝),生产日期为2018-03-12,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9.南京市鼓楼区百如家凤凰西街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新密市凯利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滑头海苔味(调味面制食品),生产日期为2018-03-26,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10.特易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扬州邗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市雄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淑女馋6根,生产日期为2018-01-2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11.特易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扬州邗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市雄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棒,生产日期为2018-01-2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12.宿迁新天易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阜宁益林镇东郊食品厂委托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运来步步糕(冷加工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7-13,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3.宿迁新天易购商贸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阜宁益林镇东郊食品厂委托江苏益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喜精品糕(冷加工糕点),生产日期为2018-07-16,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4.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乾香元食品厂生产的苏式月饼(蛋黄味),生产日期为2018-08-02,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15.淮安市涟水中秋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姜堰市成伟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营养早餐核桃粉,生产日期为2018-01-01,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16.东台市天星贸易有限公司头灶天星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金香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州牛肉风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为2018-06-04,富马酸二甲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7.盐城沃家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康宝食品厂生产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生产日期为2018-07-28,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8.涟水县易购得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中山市特中兵饮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金生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发酵果汁茶饮料(芒果+凤梨),生产日期为2018-04-22,咖啡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19.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罡杨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三兄弟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肉脆笋味方便粉丝,生产日期为2018-03-2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20.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永莲路欧德福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美之缘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虾紫菜汤料,生产日期为2018-07-20,总砷(以 As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1.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仓满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圣隆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桂圆姜汤(风味固体饮料)粉末,生产日期为2018-07-10,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苏州、扬州、常州、盐城、南通、连云港、淮安、宿迁、泰州等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