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国抽任务)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和饮料6类326批次样品,合格323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45批次,合格样品45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合格样品53批次;食用农产品160批次,合格样品16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2批次,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10批次,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36批次,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枸杞,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复检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盐池县金沙滩林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豆草蜂蜜,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宁夏星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安汉斯酸梅汤果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酵母,检验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