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国抽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8年 第32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武清区金海豹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产品
(一)天津市武清区金海豹调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生产的黄豆酱油产品(规格型号:1.75L/瓶)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检测,产品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要求。
(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对天津市武清区金海豹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酱油产品有关事宜进行执法检查;直接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现场检查了该公司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室等地点;核对了该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并索取有关复印件证据;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下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经核查,天津市武清区金海豹调料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1日生产的黄豆酱油产品,生产数量120瓶,销售数量120瓶,库存数量0瓶。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酱油产品予以扣押,扣押处理完毕。
(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监督天津市武清区金海豹调料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召回产品采取了没收处理,没收处理完毕。该公司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采取了主动召回措施,召回数量67瓶。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