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开展2018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检测服务单位参加采购。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工商局2018年市局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测服务。
二、内容数量及简要说明:
1.南京市工商局2018年市局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测服务拟分次实施的具体内容和数量为:
序号 |
种类 |
品种 |
批次 |
1 |
家用电器类 |
电磁灶 |
40 |
2 |
空气清新器 |
20 |
|
3 |
信息技术、通讯产品类 |
手机 |
30 |
4 |
便携式电源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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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纺织服装类 |
婴幼儿服装 |
30 |
6 |
家居用品类 |
羊毛羊绒制品 |
40 |
7 |
蚕丝被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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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母婴用品 |
婴儿纸尿裤 |
40 |
9 |
日用消费品 |
湿巾 |
50 |
10 |
电动产品 |
电动车 |
30 |
11 |
网络产品 |
无线路由器 |
2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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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
2.简要说明:
市局评审小组根据种类(品种)按参加采购的检测服务单位提交文件评审,采取高分到低分的方式按评分标准评分确定2家检测服务单位资格,检测服务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时间为抽样后20天。
当参加的检测服务单位在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等于或低于2家的即可中标,确定的检测服务单位具体检测批次数量由市工商局确定。
三、合格的检测服务单位要求:
1.检测服务单位需纳入2016-2018年江苏省流通领域(电商平台)商品质量抽检品种的承检机构入库资格采购中标名录,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项目所要求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售后服务队伍;
4.具有履行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等。
四、递交采购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
提交采购文件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9时15分。
请参加采购的检测服务单位将材料文件盖章密封,于截止时间前送达于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10室。
五、评审开始时间
2018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
评审地点: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30会议室
六、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 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10室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25-84648710
七、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且注明参加的种类(品种)。
八、本次采购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采购的检测服务单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检测服务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检测服务资格,并取消今后在南京市工商局抽检检测服务的资格。
2.南京市工商局2018年抽检项目次数根据抽检财政经费执行情况依次展开,当年度财政经费使用完成后,即停止后续品种的抽检工作,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检测服务要求。
3.评分方法、评分标准和检测项目参照省局2016-2018年江苏省流通领域(电商平台)商品质量抽检承检机构资格入库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其中:能力验证根据投标人在2013-2017年期间,参加相关权威机构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进行评审。)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