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速冻食品、罐头、食糖、水产制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26类食品共81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81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饼干11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1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41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4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9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6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及膨化食品7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21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59批次,全部合格;饮料5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46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全部合格;罐头4批次,全部合格;食糖4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1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23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6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1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罐头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3.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0.糕点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1.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