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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

江苏省工商局:2017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汽车配件类商品抽检结果公示之汽车灯具
江苏消费网 (2018-05-21)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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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4599-2007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25991-2010 《汽车用LED前照灯》等9项检测依据,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汽车灯具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常州、泰州、苏州、盐城等4个地市,抽检项目为光色和色度特征、光电参数、配光性能3项(详见表1)。涉及标称上海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等9个品牌,共计50组,经检验,合格50组,合格率为100%。具体见附件1:2017年第一阶段汽车灯具抽检结果汇总表。

 

1、检验项目监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合格组

不合格组

合格率%

汽车灯具

光电参数

36

0

100

光色和色度特性

50

0

100

配光性能

50

0

100

 

 

 一、质量分析

本次汽车灯具商品共抽检50组,光电参数、光色和色度特征和配光性能项目全部合格。下面作逐项分析如下:

1.光色和色度特征。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汽车外部照明对光色的要求是:从车辆前端向后看,应看不到红光,从车后端向前看,应看不到白光(倒车灯除外),以保证道路使用者,能清晰判断车辆的行驶状况和轮廓范围等。因此不同功能的灯具,其光色和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2007 标准4.2的规定。此次抽查的灯具经检验光色和色度特性都符合标准要求。

2.光电参数。按GB/T15766.1-2008《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 尺寸、光电性能要求》,汽车灯具灯丝灯泡在正常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在外观上无设计与制造方面的缺陷,灯泡上应有制造商或负责的销售商的商标名或商标、标称电压、有关类型的国际命名和标称功率等清晰耐久的标志。其次在试验电压下,灯泡的功率、光通量必须满足GB/T15766.1-2008标准的规定要求。此次抽查的所有带灯丝灯泡的灯具,经检验光电参数都符合标准要求。

3.配光性能。根据汽车灯具的不同功能,所发射的可见光的光度(照度或发光强度)分布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功能不同,所发射的可见光的光度分布也不同。如汽车前照灯近光、汽车前雾灯光束应有清晰的明暗截止线,各测试点的照度值要符合规定的限值;信号灯发光范围和各测试点的发光强度也都有限值要求,并不是越亮越好。此次抽查的灯具,经检验配光性能项目都符合标准要求。

二、原因分析

  本次抽检50组汽车灯具商品的光电参数、光色和色度特征和配光性能项目全部合格。主要是:1、汽车灯具属于国家CCC强制认证产品,通过近12年来的强制认证的监督检查,凡经过认证的产品质量普遍有所提高。 2、本次抽检的50组的灯具全部是从汽车4S店售后服务仓库内抽取的,相对来说,4S店的进货渠道比较正规,都是配套生产厂提供的产品,且都获得了CCC强制产品认证,质量有保证。3、本次抽检的是国内品牌汽车上的灯具,这些汽车生产厂,对配套企业和产品质量都有严格的控制程序及产品审核。一些小厂、小作坊根本进不了汽车厂的合格供方名录,其生产的低质量的产品也就进不了配套环节。

三、消费警示

从近几年的抽查结果来看,消费者若遇到汽车灯具损坏的,首先应该到正规的4S店进行维修和更换,这对质量和安全都有保证。若自己购买安装,应选择外包装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执行标准等标注标识的,有合格证、灯具外壳表面有“CCC”认证标志的产品,这样的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且经过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质量也有保证。

 

附件:2017年第一阶段汽车灯具抽检结果汇总表.xls

编辑: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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