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85号)、《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市3家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京久诚嘉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葵花籽仁
(一)1号店悠享佳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久诚嘉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华禧轩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葵花籽仁(生产日期:2017-04-25),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久诚嘉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2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8〕210156号)
二、在“京东商城”销售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
(一)京东商城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生产日期:2017-07-09),铅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在“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上述产品的经营企业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京东商城作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和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确认函”。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京东商城立即停止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并根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移送至入网经营者所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销售的唯一面海鲜口味快熟面
(一)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鸿中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唯一面海鲜口味快熟面(原产国:马来西亚)(生产日期:2016-11-12),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北苑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7.7元;2.罚款人民币51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7〕101746号)
特此通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