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商品抽检 >> 正文

商品抽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广州市流通领域商品抽查检验无法送达检验结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单的公告
江苏消费网 (2017-12-05) 来源: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服装、鞋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已向被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标称的生产单位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但有部分商品的抽检结果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现将该部分商品抽检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5日。如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检商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该通知书及认可该检验结果。有关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他具体事项,可询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广州市工商局联系人:邓振华,电话:020-85596566-1012。

 

附件
广州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无法送达监测结果的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号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者名称 标称商品 型号(款式)
1 (2014) GZGS038-1720 时代女纯棉秋裤 上海鑫龙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红豆叶 95L 100XL  105XXL
2 (2014)GZGS017-017 男装时尚休闲鞋 广州市劳孟捷鞋业有限公司 安嘉英 备用样品号码:240、245;检验样品号码:255、260、265
195254801(二型半)
3 (2014)GZGS017-027 男式皮鞋 温州市杰邦鞋业有限公司 REEHOMES 备用样品号码:225、260;检验样品号码:240、245、265
货号:8290-2  
4 (2014)GZGS017-049 男鞋 中国大陆总代理:杭州猴王服饰有限公司 图形标 检验用样品规格:265、255、245
2.备用样品规格:260、255
887-1

编辑:白杨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