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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抽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无法送达监测结果的商品名单公示(第二批)
江苏消费网 (2017-12-05) 来源: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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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流通领域鞋、燃气具、生活用纸、眼镜、纺织面料、节能灯、电线电缆、小家电、洗涤用品、润滑油、制动液、陶瓷砖质量监测,并已向被抽检商品标称的生产单位寄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送达书》。但有部分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监测结果送达书无法送达,现将该部分经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5天(至6月12日)。如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检商品的真伪、检验结果有异议,或者要求复检的,请于6月12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该送达书及认可该检验结果。有关商品监测结果其他具体事项,可询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联系人:赵炎,联系电话:020-85587009。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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