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6860708
2、项目内容及预算:
包4: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45万元
包5:木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138万元
包6: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28万元
包7:塑料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60万元
包8: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37.5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CMA、CAL资质(2016年1月1日后取得资质的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证书)。磋商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确保承担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期间资质有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备查);机构参加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机构分类评价结果为Ⅲ类及以上。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即日起至2016年04月27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1600室;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5月3 日上午9: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3 日上午9:3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用户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皓
联系电话:025-85012056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 瞿凯
联系电话:025-86638523 86630962
传真电话:025-83301003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604室
邮 编:210009
邮箱地址:jceczc@jcec.cn
10、购买磋商文件款汇款地址:(如需要的话)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帐 号:10365000000305029
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属材料)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6860708
2、项目内容及预算:
包9: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22.5万元
包10: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5万元
包11:轴承钢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12万元
包12:钢丝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4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CMA、CAL资质(2016年1月1日后取得资质的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证书)。磋商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确保承担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期间资质有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备查);机构参加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机构分类评价结果为Ⅲ类及以上。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1600室;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3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用户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皓
联系电话:025-85012056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 瞿凯
联系电话:025-86638523 86630962
传真电话:025-83301003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604室
邮 编:210009
邮箱地址:jceczc@jcec.cn
10、购买磋商文件款汇款地址:(如需要的话)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帐 号:10365000000305029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餐具洗涤剂)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6860708
2、项目内容及预算:
包13: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190万元
包14: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10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CMA、CAL资质(2016年1月1日后取得资质的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证书)。磋商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确保承担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期间资质有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备查);机构参加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机构分类评价结果为Ⅲ类及以上。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 27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1600室;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5月6 日上午9: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6 日上午9:3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用户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皓
联系电话:025-85012056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 瞿凯
联系电话:025-86638523 86630962
传真电话:025-83301003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604室
邮 编:210009
邮箱地址:jceczc@jcec.cn
10、购买磋商文件款汇款地址:(如需要的话)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帐 号:10365000000305029
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16年度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6860708
2、项目内容及预算:
包15:危险化学品有机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44万元
包16: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44万元
包17: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服务 预算:57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CMA、CAL资质(2016年1月1日后取得资质的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证书)。磋商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确保承担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期间资质有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备查);机构参加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机构分类评价结果为Ⅲ类及以上。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包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1600室;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5月6 日上午9: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6 日上午9:3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用户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皓
联系电话:025-85012056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 瞿凯
联系电话:025-86638523 86630962
传真电话:025-83301003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604室
邮 编:210009
邮箱地址:jceczc@jcec.cn
10、购买磋商文件款汇款地址:(如需要的话)
收款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帐 号:1036500000030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