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18类食品共计58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5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太仓鼎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菜猪肉水饺(生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1.4g/100g,标准值≤0.25g/100g;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二)徐州市大洞山泉水厂生产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22,103,300,93,94 CFU/250ml,标准值n:5 c:0 m:0。检验机构为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邳州市家家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38,196,217,364,149 CFU/250ml,标准值n:5 c:0 m:0。检验机构为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徐州汉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327,200,181,193,93 CFU/250ml,标准值n:5 c:0 m:0。检验机构为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新沂市永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永泉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333,365,353,434,228 CFU/250ml,标准值n:5 c:0 m:0。检验机构为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六)连云港市保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6;0;0;0;0,c=1CFU/250 ml标准值c=0,n=5CFU/250mL。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苏州、徐州、连云港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省局反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钛、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草甘膦、杀螟硫磷、生物苄呋菊酯、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
2、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
3、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钛。
4、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无机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甲基毒死蜱、溴氰菊酯、苯醚甲环唑。
5、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 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
6、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限米粉制品检测)、滑石粉(限面皮、饺子皮检测)、二氧化钛(限生湿面制品、发酵面制品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计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限玉米制品检测)、铅(以Pb计)、菌落总数(限熟制食品检测)、大肠菌群(限熟制食品检测)、沙门氏菌(限熟制预包装食品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限熟制预包装食品检测)。
二、调味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罗丹明B。
2、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香辛料酱及其他香辛料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丙溴磷、乙酰甲胺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罗丹明B、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
3、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4、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5、辣椒酱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
6、蚝油、虾油、鱼露及其他液态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酸性橙Ⅱ、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商业无菌(限罐头工艺产品)。
2.熟肉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
3.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限肉灌肠)、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
四、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四氯化碳、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浑浊度、余氯(游离氯)、亚硝酸盐(以NaNO2计)、耗氧量(以O2计)、溴酸盐、三氯甲烷、色度、氰化物(以CN-计)、挥发性酚(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2、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色度、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余氯(游离氯)、亚硝酸盐(以NaNO2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挥发性酚(以苯酚计)。
3、饮用天然矿泉水抽检项目包括:界限指标、色度、浑浊度、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硒、锑、铜、钡、锰、镍、铬、银、溴酸盐、硼酸盐(以B计)、硝酸盐(以NaNO3计)、氟化物(以F-计)、耗氧量(以O2计)、挥发酚(以苯酚计)、氰化物(以CN-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氰化物(以CN-计)、脲酶试验、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阿斯巴甜、日落黄、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酸性红、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聚氰胺。
5、固体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6、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诱惑红、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
六、罐头
(一)抽检依据: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产动物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锡(以Sn计)、铬(以Cr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组胺、商业无菌
七、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速冻面米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菌落总数。
2、速冻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八、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糖果卫生标准》(GB 9678.1—2003)、《果冻卫生标准》(GB 1929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靛蓝、赤藓红)、二氧化硫、铅、菌落总数、霉菌(限胶基糖果)、大肠菌群、三聚氰胺。
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二氧化硫、总砷、铅、致病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
3.果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靛蓝、赤藓红)、二氧化硫、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三聚氰胺。
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19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发酵酒卫生标准》(GB 2758—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啤酒》(GB 4927—2008)、《黄酒》(GB/T 13662—2008)、《葡萄酒》(GB 15037—2006)、《山葡萄酒》(GB/T 27586—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铅、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纽甜、阿斯巴甜。
2.葡萄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赤藓红、新红)、二氧化硫、铅、脱氢乙酸钠、纳他霉素。
3.果酒(李子酒、杨梅酒、樱桃酒等)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赤藓红、新红)、铅、展青霉素、脱氢乙酸、纳他霉素。
4.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醛、二氧化硫、铅、警示语标注。
5.黄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6.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铅。
7.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甲醇、氰化物、铅、二氧化硫。
十、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米酵菌酸。
十一、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蜜饯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新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展青霉素(限苹果和山楂制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限即食的预包装食品)、霉菌。
2. 水果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3. 果酱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锡(以Sn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商业无菌、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
十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纽甜、二氧化硫残留量、滑石粉、大肠菌群、霉菌、铅(以Pb计)。
十三、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十四、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 10132—2005)、《腌制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10136—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GB 10138—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10144—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 19643—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并(α)芘、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2. 烤鱼片检验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并(α)芘、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亚硫酸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3. 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并(α)芘(熏、烤水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亚硫酸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即食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4.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限蟹块、蟹糊)、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苯并(α)芘(熏、烤水产品)、苯甲酸、山梨酸、铝的残留量(限即食海蜇)、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5. 水产深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铬、多氯联苯、苯甲酸、山梨酸、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
6. 盐渍鱼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组胺、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
7. 盐渍藻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
8. 藻类加工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即食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霉菌)。
十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木薯淀粉》(NY/T 875—2012)、《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3—2008)、《马铃薯淀粉》(GB/T 8884—2007)、《食用玉米淀粉》(GB/T 8885—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氢氰酸(仅木薯淀粉检测)、大肠菌群(马铃薯淀粉、食用小麦粉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检测)、霉菌(食用小麦粉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检测)、霉菌和酵母菌数(马铃薯淀粉检测)。
2.粉丝粉条等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菌落总数(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大肠菌群(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沙门氏菌(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即食类预包装淀粉制品检测)。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糖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色值、螨、蔗糖分、还原糖分、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
十六、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纽甜、阿斯巴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富马酸二甲酯。
十七、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非发酵性豆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二氧化硫残留量、脲酶试验、碱性橙II、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十八、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食品整治办〔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畜禽内脏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汞、总砷、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氯丙嗪、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庆大霉素、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等。
2.普通类白菜、芹菜、菠菜、类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总汞、镉、铬、吡虫啉、滴滴涕、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腐霉利、甲胺磷、甲氰菊酯、久效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马拉硫磷、甲拌磷、倍硫磷、敌百虫、多菌灵、治螟磷、苯线磷、乙烯利、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标,反映产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15)中规定,咸肉的过氧化值应≤0.5g/100g。《坚果炒货食品》(Q/FHKF 0005S-2016)(企业标准)中规定产品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或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采样方案及限量:(n;c)=(5;0),限量判定要求m=0。铜绿假单胞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见的细菌之一。以往一直认为铜绿假单胞菌是条件致病菌,似乎导致危害的可能性不大。但近年研究证实,铜绿假单胞菌可产生多种外毒素、内毒素等致病因子,是导致急性肠道疾病和皮肤炎症的完全致病菌。虽然瓶(桶)装水中有机物质含量极低,刚出厂的产品中铜绿假单胞菌数量较少,但瓶(桶)装水消费周期较长,对有机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这些致病菌可因大量饮水冲淡胃酸而逃避人体消化道防御屏障。该项目不合格与企业生产环境、水源等关系较密切,土壤中,各种水,空气,人的皮肤,呼吸道,肠道,潮湿坏境等,都有可能会有铜绿存在,这是污染源。近年来,有关铜绿假单胞菌污染饮用水的报道逐渐增多,引起了消费者的普遍关注。而饮用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也陆续有报道,成为公共卫生的重大隐患。
不合格产品信息 | ||||||||||||
本次公告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即: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89次,其中合格583批次、不合格6批次,样品信息详见。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太仓鼎膳食品有限公司 | 太仓市璜泾镇王秀区沙鹿公路南侧 | 太仓鼎膳食品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璜泾镇王秀区沙鹿公路南侧 | 青菜猪肉水饺(生制品) | 200g/袋 | —— | 2017/4/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4g/100g║≤0.25g/100g | 速冻食品 |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 |
2 | 徐州市大洞山泉水厂 | 徐州大泉龙门 | 徐州市大洞山泉水厂 | 大泉街道办事处龙门村 | 包装饮用水 | 18.9L/桶 | 2017/7/18 | 铜绿假单胞菌║122,103,300,93,94 CFU/250ml║n:5 c:0 m:0 | 饮料 |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3 | 邳州市家家乐矿泉水有限公司 | 邳州市邳城镇艾山脚下 | 邳州市家家乐矿泉水有限公司 | 邳州市邳城镇汤家村 | 饮用纯净水 | 15.1L/桶 | 2017/7/18 | 铜绿假单胞菌║138,196,217,364,149 CFU/250ml║n:5 c:0 m:0 | 饮料 |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4 | 徐州汉源水业有限公司 | 徐州沛县工业园区 | 徐州汉源水业有限公司 | 沛县沛城镇马庙村工业园区 | 饮用纯净水 | 18L/桶 | 2017/7/16 | 铜绿假单胞菌║327,200,181,193,93 CFU/250ml║n:5 c:0 m:0 | 饮料 |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5 | 新沂市永泉纯净水厂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临沭北路118号 | 新沂市永泉纯净水厂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临沭北路118号 | 永泉饮用水(其他饮用水) | 15L/桶 | 2017/7/19 | 铜绿假单胞菌║333,365,353,434,228 CFU/250ml║n:5 c:0 m:0 | 饮料 |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6 | 连云港市保尔康食品有限公司 | 灌云县南岗乡陡沟街西首 | 连云港市保尔康食品有限公司 | 灌云县南岗乡陡沟街西首 | 饮用纯净水 | 550ml/瓶 | 连岛山泉 | 2017/7/16 | 铜绿假单胞菌║m=0 c=0 n=5CFU/250mL║46;0;0;0;0 c=1CFU/250mL |
饮料 |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