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8-9月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监督抽检食品基本情况
2015年8-9月,我局共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0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率1.31%。
(一)监督抽检食品类别分布
本次监督抽检共涉及11大类食品。其中水果及其制品24批次,占3.93%;蜂产品19批次,占3.11%;调味品96批次,占15.74%;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占0.49%;食品添加剂20批次,占3.28%;肉及肉制品66批次,占10.82%;粮食及粮食制品159批次,占26.0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占0.82%;水产及水产制品93批次,占15.25%;蔬菜及其制品45批次,占7.38%;饮料80批次,占13.11%。
(二)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与不合格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主要为水果及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各类不合格食品发现率最高为蜂产品5.26%,其次为调味品5.21%,水果及其制品4.17%,水产及其制品1.08%。
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全部合格产品分别为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和饮料。
二、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金属污染物超标、微生物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等。
(一)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涉及水果及其制品中1个批次山楂糕和调味品中1个批次酱油。不合格山楂糕主要使用了山梨酸和苯甲酸这两种防腐剂,单从山梨酸和苯甲酸各自使用量来看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但企业忽略了国家标准中还规定了防腐剂的使用总量占各自最大使用量的百分比之和不得超过1。因此该批次山楂糕不合格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还缺乏对防腐剂的最大使用量的正确理解,企业应加强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学习与研究。不合格酱油为防腐剂苯甲酸的使用量超标,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管控不严。
(二)金属污染物:涉及调味品中3个批次香辛料。3批次香辛料八角均为铅不合格,重金属污染的原因可能为原料产地环境污染导致。
(三)微生物超标:涉及水产及其制品中1个批次醉小蟹。醉小蟹的菌落总数超标主要原因在于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从源头小蟹的清洗到浸泡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
(四)品质指标不达标:涉及调味品中1个批次酱油。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含量低于国家标准发酵一级的要求。氨基酸态氮为营养指标,是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及酱油的质量指标,含量越高酱油的鲜味越强,质量越好。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氨基酸态氮含量的合格最低值为0.4g/100mL,本批次酱油标签明示为发酵一级,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要求为0.7g/100mL,该批次检测结果为0.6g/100mL,产品质量未达到一级要求,涉嫌以次充好。
(五)标志性成分不达标:涉及蜂产品中1个批次蜂王浆。不合格项目为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10-HDA)含量不足。10-羟基-2-癸烯酸又称王浆酸,是蜂王浆中所含有的特殊高效生物活性物质,在自然界仅蜂王浆中存在此种生物活性物质。10-DHA的含量是决定蜂王浆价格的最关键因素,我国国家标准中10-HDA含量的下限是1.4%,而本次抽检不合格的蜂王浆中10-HDA含量为1.2%。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蜂王浆纯度不够,涉嫌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