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旅游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及市委《关于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宁委发〔2017〕3号)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就从事境内旅游、入境旅游旅行社企业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实施“证照联办”,市工商局、市旅游委联合制定了《企业营业执照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定于2017年10月1日起在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先行试点,
请相关单位做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