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安全,安徽省工商局于2016年第三季度依法对六安、合肥、黄山、蚌埠等地市场上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了省级质量抽查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液化石油气共40组,其中合格39组,不合格1组,合格率97.5%,不合格率2.5%。
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蒸发残留物。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工商局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第三季度流通领域液化石油气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汇总表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检测商家 |
商家地址 |
标称 商标 |
标称生产厂家名称 |
标称生产厂家地址 |
不合格项 |
综合判定 |
1 |
液化石油气 |
固镇县洁安液化气供应站 |
安徽省固镇县刘集镇崔庄 |
未标注 |
未标注 |
未标注 |
蒸发残留物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