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监局日前公布了2007年第三季度铅酸蓄电池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涉及安徽合肥、宣城、安庆和淮南四市21家生产企业的25组样品,检验合格样品20组,抽样合格率为80%。
抽查主要根据《铅酸蓄电池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2h率容量、-10℃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过放电特性、过充电特性、安全性、耐振动等7项指标进行检测。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为2h率容量和-10℃低温容量。
2h率容量是考核电池在常温环境下的使用性能。抽查中有个别产品2h率容量不足,特别是明示14Ah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2h率容量达不到要求示值情况更多。在使用过程中,电池的实际容量会逐步衰减,会导致电动车行驶里程缩短。
-10℃低温容量性能关系到电池在低温环境下的工作性能。由于低温环境下铅酸蓄电池充电接受能力降低和电化学反应阻力增加,会导致铅酸蓄电池容量下降。该项不达标,会导致在冬季寒冷条件下、特别是在北方使用的效果较差,行驶里程,低温状态比常温状态大大缩短。
本次抽查中,宣城天成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标注生产日期为2007年8月 25日、标注规格型号为6-DZM-14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2h率容量、-10℃低温容量不合格;安徽立龙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标注生产日期2007年8月23日、标注规格型号为6-DZM-14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的2h率容量、-10℃低温容量不合格。
据质监人员分析,本次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制造厂商弄虚作假,如将小容量电池标注为大容量电池,以此来增加卖点,欺骗消费者;二是工艺控制不严,极板和隔板质量不稳定,会使铅酸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极板孔率减少,活物质利用面积减少,利用率下降,或是极群中极板参插不齐,使极群面不相对,容量逐渐降低;三是原材料方面不过关,电解液中杂质含量高或是电解液浓度不符合规定要求,会引起铅酸蓄电池内极板活性物质疏松、膨胀以及硫酸化,导致活性物质“钝化”,极板自放电量增大,容量降低,质量下降或是以低劣的极板和隔板组装生产,以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
据安徽省质监局的相关人员介绍,铅酸蓄电池是被普遍使用的主要化学电源之一。我国是世界上铅酸蓄电池的生产使用大国,据统计,我国铅酸蓄电池年产量数亿只,但因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短、效率低等原因,全国每年有近5000多万只电池进入报废行业,这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同时也对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目前,安徽省质监局已经要求相关地市质监局责成相关生产厂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