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商品抽检 >> 正文

商品抽检

2009年下半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江苏消费网 (2017-11-15)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
2009年下半年,全省工商系统对近年来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比较集中,以往市场质量监测中合格率相对较低,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指标的29个品种5869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其中,食品1890个批次,合格1756批次,合格率为92.9%;其它28种商品4129批次,合格2486批次,合格率为60.2%。现将对食品、家电等9个重点品种3216批次商品的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类
食品抽样检验主要围绕国务院部署的两年食品安全目标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任务进行,食品抽检结果(见附件1)显示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合格率较高,尤其是奶制品150个批次,粉丝、罐头类、巧克力等食品337批次全部合格。蜜饯类、藻类和蜂蜜三个品种存在滥用添加剂问题。
(一)抽检蜜饯类食品128个批次,其中12批次为二氧化硫超标。在蜜饯加工过程中,常采用硫处理方法对原料进行护色并且起到抑菌作用,也可增强细胞膜的渗透性,有利于渗糖,但是摄入过量的硫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要严格控制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抽检紫菜、海带等藻类制品66个批次,31个批次检出铝含量超标。硫酸铝钾(铵),俗称明矾,在加工过程中可用来沉淀藻类中的泥沙,如在后续工序中没有冲洗干净,即导致铝残留超标。铝的过量摄入会在人体内不断的累积,引起神经系统的病变,干扰人的思维、意识和记忆功能,严重者可能导致痴呆。
(三)抽检蜂蜜94个批次,11个批次不合格,其中6个批次是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过低,3个批次水分超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过低,说明有掺假行为:一是用白糖加水和硫酸熬制而成;二是少用糖,多用水,采取添加增稠剂的方式来增加蜂蜜的浓度;三是用饴糖、糖浆直接冒充蜂蜜;四是用糖稀加色素和增稠剂。
二、商品类
下半年抽检的品种有低压电器、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服装、钢材、化妆品、家具、皮革制品、人造板、玩具、眼镜、汽车配件用品、电视机、通讯产品、燃气灶具、油漆涂料、型材、节能灯、电热毯、电脑、烟花、水嘴、陶瓷砖、地板、电冰箱、电暖器、空调、珠宝玉石等28类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主要有眼镜、烟花、人造板、取暖器、节能灯、钢材、电动自行车、电热毯等8类商品(见附件2)。
(一)取暖器共抽查320批次,合格210批次,合格率65.5%。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少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二是按标准规定器具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的技术参数、警示及使用说明和使用方法等标记不全;三是内部布线与锋利棱边接触;四是器具的接地装置在器具出现泄漏电流时,不能可靠工作;五是器具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放置在与水平面成15度角的倾斜面上达不到不倾倒的标准要求。这些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触电和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
(二)眼镜共抽查100批次,合格62批次,合格率62%。主要质量问题:一是近视(老花)镜的镜片折射率和色散系数不合格,主要是实测值与明示值差值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规定,相对消费者来说,折射率高价格也偏高,厂家虚标明示值也就成了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同时给消费者选用时产生误导,对使用者的眼睛健康也带来影响。二是太阳镜的紫外线项目不合格,使得镜片不能有效地隔阻紫外线。三是镜片的抗冲击性能不合格,对人眼起不到防护作用。
(三)烟花共抽查150批次,合格93批次,合格率6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标志不全,导致因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而增加危险的概率;二是引燃时间太短,导致消费者燃放时不安全;三是使用了严禁使用的氯酸盐作氧化剂。
(四)电动自行车共抽查285批次,合格117批次,合格率 41.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最高车速超过每小时20公里标准;二是制动性能差;三是整车重量远高于规定的小于或等于40kg标准;四是制造厂家未设定电动车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使用劣质控制电路,使控制装置往往达不到保护作用。
(五)人造板共抽查141批次,合格80批次,合格率56.7%。人造板主要的质量问题是甲醛释放限量超标。
(六)钢材共抽查251批次,合格131批次,合格率52.2%。主要问题:一是尺寸偏差和重量偏差过大;二是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这些反映热轧带肋钢筋产品使用性能的关键指标不合格,给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七)电热毯共抽查80批次,合格54批次,合格率67.5%。不合格的项目:一是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即产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标注不明确,缺少警告用语,符号使用不正确,字体不符合要求等;二是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产品的实测输入功率远低于明示额定功率;三是模拟使用者在使用电热毯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的折叠状况出现时,产品的温度急剧上升,对人体造成危害;四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过细的电源线;五是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电热毯的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没有抵抗力。
(八)节能灯共抽查149批次,合格81批次,合格率54.4%。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使用质量低劣的零部件,致使产品的线路功率因数减小,电路用于交变磁场转换的无功功率大,达不到节能的目的;二是灯功率不合格,少数企业为获得非法利润,将小功率灯标为大功率灯,按大功率灯的价格出售;三是初始光效/光通量不合格的灯不但效率低下,其使用寿命也大大缩短;四是企业为减少成本,使用较为劣质的荧光粉等原料,使颜色特征不合格,容易给消费者造成眼睛疲劳等伤害。
以上几类产品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或使用的产品,对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有直接的影响。综合分析认为,造成所检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而降低成本,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生产产品,甚至故意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使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规模较小,无质量控制手段,无能力保证按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正常生产。
针对此次商品质量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工商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原则,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强化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督促其建立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把好商品质量准入关,并及时对不合格商品下架,停止销售;三是召开由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分析通报会,向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质检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适时、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起到教育规范、综合整治、消费引导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附件:1.2009年下半年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结果汇总表
2.2009年下半年商品质量监测问题较多的8类商品结果汇总表
 
 附件1:
2009年下半年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商品类别
总批次数
合格批次
合格率
(%)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1
藻类制品
66
34
51.52
32
48.48
2
蜜饯
128
100
78.13
28
21.88
3
腌腊肉
51
40
78.43
11
21.57
4
蜂蜜
94
83
88.3
11
11.7
5
酱腌菜
112
102
91.07
10
8.93
6
葡萄酒
107
98
91.59
9
8.41
7
炒货
94
87
92.55
7
7.45
8
食用菌类罐头
37
35
94.59
2
5.41
9
白酒
151
144
95.36
7
4.64
10
黄酒
118
113
95.76
5
4.27
11
糕点及面包
98
94
95.92
4
4.08
12
干果及干菜
68
66
97.06
2
2.94
13
饼干
107
104
97.2
3
2.80
14
方便面
83
81
97.59
2
2.41
15
糖果
89
88
98.88
1
1.12
16
鱼类罐头
61
61
100
0
0
17
肉类罐头
52
52
100
0
0
18
果蔬类罐头
69
69
100
0
0
19
巧克力
74
74
100
0
0
20
粉丝
81
81
100
0
0
21
奶制品
150
150
100
0
0
合计
 
1890
1756
92.9
134
7.10

附件2:
2009年下半年商品质量监测问题较多的8类商品结果汇总表
 

序号
商品类别
总批次
合格批
不合格率(%)
 
电动自行车
285
117
59
1
钢材
251
131
47.8
2
节能灯
149
81
45.6
3
人造板
141
80
43.3
5
烟花
150
93
38
6
眼镜
100
62
38
7
取暖器
320
210
34.4
8
电热毯
80
54
32.5
合计
1476
828
44

编辑:白杨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