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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二〇一二年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江苏消费网 (2017-11-14)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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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概况

2012年度,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38474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377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31%。解决消费者投诉55383件,解决成功率为75.07%,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1901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赔偿的173件,得到加倍赔偿的金额为34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的103件。

       

表一:总体情况

 

项目

2012年度

2011年度

同比增幅

受理数

73771

57496

28.31%

解决成功数

55383

42896

29.11%

挽回损失(万元)

11901

8545

39.27%

加倍赔偿(件)

173

102

69.61%

加倍赔偿(万元)

34

13

161.54%

支持起诉(件)

103

90

14.44%

来访咨询(人次)

384741

342306

12.40%

二、投诉分析

(一)从投诉性质看,投诉最多的是质量问题,占总投诉量的三分之一;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占比近三成;位居第三的是营销合同,占比近两成,三项合计达总投诉量的80%以上。从与2011年度比较看,虚假宣传、安全、营销合同、人格尊严问题增幅较大,均增一倍以上。

 

表二:投诉性质变化表(单位:件)

 

项目

2012年度

2011年度

同比增幅

与总量占比

质量

24283

19316

25.71%

32.92%

售后服务

21705

16627

30.54%

29.42%

营销合同

14134

6137

130.31%

19.16%

安全

67

28

139.29%

0.09%

价格

1388

1093

26.99%

1.88%

计量

935

734

27.38%

1.27%

假冒

441

224

96.88%

0.60%

虚假宣传

833

318

161.95%

1.13%

人格尊严

245

110

122.73%

0.33%

 

(二)从投诉类别看,销售服务类投诉成倍增长,排名跃升至第三位。投诉量排名第一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共计15061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20.42%;其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共计8190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11.10%。投诉总量第四至第十名依次是: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

从与2011年度同比情况看销售服务投诉量7803件,投诉大幅上升1.5倍,占投诉总量的10.58%,从上年的第七位跃居到当年的第三位;其次是生活、社会服务类增长四成之多;日用商品类增长近四成。

表三:投诉类别变化表(单位:件)

 

项目

2012年度

 2011年度

同比增幅

与总量占比

家用电子电器类

15061

13332

12.97%

20.42%

生活、社会服务类

8190

5794

41.35%

11.10%

销售服务

7803

3175

145.76%

10.58%

食品类

6458

5021

28.62%

8.75%

日用商品类

6172

4455

38.54%

8.37%

交通工具类

5099

4092

24.61%

6.91%

服装鞋帽类

5054

3918

28.99%

6.85%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3179

2531

25.6%

4.31%

电信服务类

2627

2380

10.38%

3.56%

互联网服务类

1899

1722

10.28%

2.57%

 

(三)从单项商品投诉量看,位居第一的是移动电话机,共5381件,家用轿车同比增幅最大,达60%投诉量排名在前十位的依次为:移动电话机、家用轿车、空调器、电动自行车、平板电视机、便携式计算机、肉及肉制品、电冰箱(柜)、商品房和乳制品。

从与2011年度同比情况看,除便携式计算机的投诉量下降11.66%,以及电冰箱(柜)略有下降外,其它八种商品的投诉均呈上升态势,投诉增幅最大的是家用轿车,达60%,第二、三分别是商品房(38.55%)和移动电话机(31.98%)。

      

表四:商品类投诉居前十位的商品(单位:件)

 

  

2012年度

2011年度

同比增幅

 

移动电话机

5381

4077

31.98%

家用轿车

2391

1492

60.25%

空调器

2145

2072

3.52%

电动自行车

1351

1195

13.05%

平板电视机

1193

1038

14.93%

便携式计算机

1189

1346

-11.66%

肉及肉制品

977

774

26.23%

电冰箱(柜)

936

945

-0.95%

商品房

841

607

38.55%

乳制品

837

679

23.27%

 

(四)从服务投诉量看,媒体购物投诉位居前列,同比增幅惊人,达2.8。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中类服务依次为:媒体购物、移动电话服务、美容及美发、保养及修理服务、店面销售、网络接入服务、餐饮服务、洗涤及染色、健身服务、交通运输。

从与2011年度同比情况看,媒体购物投诉增幅最大,达2.8倍;健身服务投诉也呈一倍增长;美容及美发、保养及修理服务投诉增幅也近50%   

 

表五: 服务类投诉居前十位的服务    (单位:)

 

  

2012

2011

同比增幅

  媒体购物

5471

1430

282.59%

  移动电话服务

2143

1845

16.15%

  美容、美发

2096

1411

48.55%

保养和修理服务

1902

1275

49.18%

  店面销售

1869

1453

28.63%

  网络接入服务

1610

1487

8.27%

  餐饮服务

1344

987

36.17%

  洗涤、染色

807

670

20.45%

  健身服务

751

367

104.63%

  交通运输

665

520

27.88%

     三、二一二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

(一)消费投诉合同性质问题激增,霸王条款为消费者深恶痛绝。从报表看,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售后服务问题仍然反映强烈,这两类问题已占到全年投诉总量的6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合同问题的消费投诉虽然仅占全年投诉总量的19.16%,但是较往年却增长了1.3倍,不容忽视。消费者对于房屋买卖、一般商品的销售合同和售后维修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难以忍受。2012年,全省消协认真贯彻落实中消协的工作部署,在全省两度就有关苹果电子产品售后维修服务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了点评,发表消协观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省部分地区的苹果产品售后维修服务合同已悄然修改。2012年中,全省消协还公开向社会征集霸王条款400余条,并及时移交有关行政部门查处,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食品投诉逐年增多。2012年度,全省受理食品类投诉6458件,同比上升29%,已连续多年递增。其中,肉及制品977件,同比增26%;乳制品837件,同比增23%;水产品294件,同比增38%;食用油163件,同比增幅最大,为63%;米、面粉496件,同比增17%

在食品类的投诉中,消费者主要不满食品质量问题,2012年投诉量4346件,占食品类总量的67%,其次是计量问题,568件,第三是虚假宣传问题467件。

(三)家用轿车成为投诉热点。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轿车逐渐由奢侈品变成了代步工具,家庭汽车消费日益增长。由于汽车消费在购买、售后、使用、保养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家用轿车投诉量也达到一个历史最高水平。据统计,2012年全省共受理2391件有关家用轿车的消费投诉,较往年增长了60.25%。其中有关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为823件,占比34.42%;有关合同问题的投诉为685件,占比28.65%;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为550件,占比23%

随着家用轿车的普及,与之相关的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存停车服务的投诉也较上年增长明显。众多家用汽车消费者期待已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对汽车方面的消费纠纷处理更加给力。

(四)网络购物投诉激增。近年来,网购作为一种全新的销售模式,已被广大消费者接受,每天都有大量的网购交易在进行。2012年淘宝网进行“双十一促销”,一天总销售额191亿,同比增260%。巨大的交易市场催生越来越多的网络购物平台,一些网站的销售服务水平不高,下架商品未及时在网页上更新说明,商品售出后物流迟迟未送货,消费者退货后不退款,消费者收到的货物与网站图片不一致,消费者难以联系网站售后,促销活动承诺不兑现等等,导致网购消费投诉日益攀高。据统计,2012年全省网购消费投诉4811件,较往年增长了逾3.5倍,增长速度在所有商品服务投诉项目中创下之最。

(五)房产建材投诉增幅四分之一。安居乐业是中国人的梦想之一,多年来房子问题是人们最热衷的话题。随着多项房地产政策的施行,抢购的、退订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来。

合同纠纷逐步增加。2012年商品房的投诉841件,同比增长近四成,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由原主要以房屋质量纠纷向合同纠纷转变,2012年合同纠纷450件,占比54%,同比增1.7倍。开发商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买卖主合同之后,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其中夹杂着一些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大多数消费者或是无奈或是疏忽而中招,为日后处理纠纷埋下隐患。

精装房质量难定论。购买精装房可以省去消费者劳心、劳力、耗时等多宗烦恼,同时开发商还可以赚取房屋装修中利润,因此近来精装房交易呈增加趋势。然而国家尚无精装房的标准,在购房时消费者与开发商就精装房交付条件、装修使用的设备等级、材料优劣等细节往往约定模糊,等交房时常因两者的感知不同出现分歧,产生纠纷。2012年,无锡消委会针对精装房作专项调查,发现多起群体投诉事件。

相关行业、服务受关联。2012年度,装修建材 投诉2208件,房屋装修576件,增幅均在20%以上,而物业服务88件,增幅达三分之二。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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