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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根据举报,江苏省纤维检验局执法人员对南通樊宏勋加工点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加工点有加工好的标注商标为“波司登”的蚕丝被198条,樊宏勋无法提供“波司登”商标的授权手续,涉嫌假冒。经检验,蚕丝被填充原料系化纤假冒桑蚕丝,为不合格产品;另经波司登国际服饰(中国)有限公司鉴定,该蚕丝被为假冒波司登公司的产品。
处理结果: 1、责令停止生产以假充真波司登蚕丝被;2、处以罚款55440元。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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