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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8期)
江苏消费网 (2017-10-28)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2类食品5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肉制品132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126批次,不合格6批次;水产制品7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85批次、食用农产品20批次、速冻食品28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2批次、乳制品15批次、糖果制品11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朱方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源春水晶肴蹄,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00CFU/g,标准值不超过80000CFU/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朱方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镇江元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肴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00000CFU/g,标准值不超过80000CFU/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标称宜兴市新街恒久山泉净水厂生产的蓄能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6CFU/250mL、4CFU/250mL、2CFU/250mL、4CFU/250mL、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标称无锡市爱尔雪纯净水厂生产的爱尔雪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6CFU/250mL、63CFU/250mL、68CFU/250mL、80CFU/250mL、84CFU/250mL,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无锡海洋膜水处理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标称宜兴市龙凤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抱溪泉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62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标称宜兴市由尔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由尔康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9CFU/250mL、0、0、0、0,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沭阳县缘蜜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CFU/250mL、小于1CFU/250mL、小于1CFU/250mL、7CFU/250mL、4CFU/250mL,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九)苏果超市(扬州)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古田县金翔食用菌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亮亮紫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0g/kg,标准值不超过0.05g/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苏果超市(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苯并(α)芘检出值为16ug/kg,标准值不超过10ug/k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十一)南京市江宁区巧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9 g/100g,标准值不超过0.50 g/100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镇江、无锡、扬州、南京、连云港、盐城、沭阳等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润江路8号四号产业楼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朱方路分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和平路街道中山北路1号 源春水晶肴蹄 400克/盒 源春 2017-06-03 菌落总数‖2600000CFU/g‖80000CFU/g 肉制品 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江苏镇江元丰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民营开发区润兴路北一号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朱方路分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和平路街道中山北路2号 水晶肴肉 400克/袋 润肴 2017-06-03 菌落总数‖2900000CFU/g‖80000CFU/g 肉制品 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宜兴市新街恒久山泉净水厂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新街村 宜兴市新街恒久山泉净水厂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新街村 蓄能山泉水 18L/桶 蓄能 2017-06-07 铜绿假单胞菌‖26;4;2;4;0‖n=5,c=0,m=0 饮料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 无锡市爱尔雪纯净水厂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锡沪路154号 无锡市爱尔雪纯净水厂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锡沪路154号 爱尔雪饮用纯净水 18L/桶 / 2017-06-04 铜绿假单胞菌‖46;63;68;80;84‖n=5,c=0,m=0 饮料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 无锡海洋膜水处理厂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友谊路五洲工业城4号楼 无锡海洋膜水处理厂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友谊路五洲工业城4号楼 饮用纯净水 18.5L/桶 啊喔 2017-06-04 铜绿假单胞菌‖3;0;0;0;0‖n=5,c=0,m=0 饮料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 宜兴市龙凤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张渚镇柏山村 宜兴市龙凤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张渚镇柏山村 抱溪泉天然泉水 7.5L/袋 / 2017-06-07 铜绿假单胞菌‖62;0;0;0;0‖n=5,c=0,m=0 饮料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 宜兴市由尔康饮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张渚镇省庄村 宜兴市由尔康饮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张渚镇省庄村 由尔康天然山泉水 18.5L/桶 由尔康 2017-06-06 铜绿假单胞菌‖29;0;0;0;0‖n=5,c=0,m=0 饮料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 沭阳县缘蜜纯净水有限公司 沭阳县十字社区沭城工业园纬五路 沭阳县缘蜜纯净水有限公司 沭阳县十字社区沭城工业园纬五路 桶装饮用水 16.6L/桶 / 2017-08-09 铜绿假单胞菌‖5, <1, <1, 7, 4‖n=5,c=0,m=0 饮料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9 古田县金翔食用菌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周村社区浦家 苏果超市(扬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38号 亮亮紫菜 100克(含调料包)/袋 / 2017-05-23 二氧化硫残留量‖0.20g/kg‖0.05g/kg 水产制品 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 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台市时堰镇泰东工业集中区 苏果超市(连云港)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32号金陵国际广场 苏北菜籽王 5L/桶 籽磨香 2017-01-06 苯并(α)芘‖16ug/‖≤10ug/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江苏省油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 南京三义食品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梅龙路178号 南京市江宁区巧义食品商行 南京市江宁区东麟路农副产品物流中心D区D738商铺 南瓜子 120g/袋 三义园 2017-07-1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9 g/100g ‖≤ 0.50 g/100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3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以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无机砷、铬、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马拉硫磷、多菌灵、甲基毒死蜱、甲萘威、杀虫双。

  2.米粉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溴酸钾。

  3.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铝的残留量、二氧化钛、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亮蓝、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

  二、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酸性橙Ⅱ、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商业无菌(限罐头工艺产品)。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限肉灌肠)、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

  3.熟肉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菌落总数(限预包装产品)、大肠菌群(限预包装产品)、沙门氏菌(限预包装产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预包装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预包装产品)、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限牛肉预包装产品)。

  4.腌腊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新红、赤藓红、克伦特罗(限畜肉制品)、沙丁胺醇(限畜肉制品)、莱克多巴胺(限畜肉制品)、三甲胺氮(限火腿)、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5.食用血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

  三、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天然矿泉水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镉、汞、亚硝酸盐、硝酸盐、色度、浑浊度、界限指标-锂、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锌、界限指标-碘化物、界限指标-偏硅酸、界限指标-硒、界限指标-游离二氧化碳、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硒、锑、铜、钡、铬、锰、镍、银、溴酸盐、硼酸盐、氟化物、耗氧量、挥发酚(以苯酚计)、氰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

  2.饮用纯净水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耗氧量、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氰化物(仅限于蒸馏法加工的饮用纯净水)、挥发性酚(以苯酚计)(仅限于蒸馏法加工的饮用纯净水)、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铅、总砷、镉、亚硝酸盐。

  3.其他饮用水检验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耗氧量、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挥发性酚(以苯酚计)、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铅、总砷、镉、亚硝酸盐。

  4.果、蔬汁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限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三氯蔗糖、纳他霉素、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赤藓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新红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酸性红、靛蓝及其铝色淀)、展青霉素(限以苹果、山楂为原料制成的产品)、铅、锡、邻苯基苯酚(限橙汁)、增效醚(限番茄汁、橙汁)、马拉硫磷(限番茄汁)、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5.含乳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除未杀菌(活菌)型蛋白饮料)、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蛋白质、乳酸菌(限未杀菌(活菌)型蛋白饮料)、三氯蔗糖、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诱惑红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糖精钠、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甜菊糖苷、铅、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三聚氰胺。

  6.其他蛋白饮料(植物蛋白、复合蛋白)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除未杀菌(活菌)型蛋白饮料)、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商业无菌(限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氰化物(限以杏仁等为原料的饮料)、脲酶试验(限以大豆为原料的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三氯蔗糖(蔗糖素)、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合成着色剂(诱惑红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甜蜜素、甜菊糖苷、铅、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三聚氰胺、蛋白质。

  7.碳酸饮料(汽水)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安赛蜜、糖精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赤藓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新红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阿斯巴甜、三氯蔗糖(蔗糖素)、咖啡因(限可乐型碳酸饮料)、铅、锡、二氧化碳气容量。

  8.茶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限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合成着色剂(诱惑红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山梨酸及其钾盐、安赛蜜、糖精钠、阿斯巴甜、三氯蔗糖(蔗糖素)、铅、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茶多酚、咖啡因。

  9.固体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限蛋白固体饮料)、菌落总数(除含益生菌固态饮料外)、大肠菌群、霉菌、苯甲酸、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甜蜜素、合成着色剂(诱惑红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安赛蜜、三氯蔗糖(蔗糖素)、铅、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10.其他饮料检验项目包括特征性含量指标(适用于特殊用途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限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三氯蔗糖(蔗糖素)、阿斯巴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赤藓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新红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甜蜜素、甜菊糖苷、铅、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四、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食品整治办〔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畜禽内脏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汞、总砷、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氟甲喹、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氯丙嗪、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庆大霉素、挥发性盐基氮、五氯酚酸钠等。

  2.普通类白菜、芹菜、菠菜、类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总汞、镉、铬、吡虫啉、滴滴涕、敌敌畏、毒死蜱、对硫磷、腐霉利、甲胺磷、甲氰菊酯、久效磷、克百威、乐果、六六六、马拉硫磷、甲拌磷、倍硫磷、敌百虫、多菌灵、治螟磷、苯线磷、乙烯利、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等。

  五、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速冻调制食品》(SB/T 10379—2012)、《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食品整治办〔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饺、元宵、馄饨等检验项目包括铅、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2.包子、馒头等检验项目包括铅、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3.速冻调理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N-二甲基亚硝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六、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糖果卫生标准》(GB 9678.1—2003)、《果冻卫生标准》(GB 1929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糖果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靛蓝、赤藓红)、二氧化硫、铅、菌落总数、霉菌(限胶基糖果)、大肠菌群、三聚氰胺。

  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二氧化硫、总砷、铅、致病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

  3.果冻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靛蓝、赤藓红)、二氧化硫、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三聚氰胺。

  七、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 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及其他炒货食品和坚果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不检测)、过氧化值(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不检测)、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柠檬黄、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苋菜红、胭脂红、二氧化硫、滑石粉、罗丹明B(仅烘炒脱壳花生及加辣椒制品检测)、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霉菌(仅烘炒工艺加工的样品检测)、沙门氏菌(仅腌制果仁类检测)和铅。

  八、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二氧化硫、亚硝酸盐、苏丹红Ⅰ-Ⅳ( 仅辣椒和配料中含辣椒的产品检测)、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即食类酱腌菜检测)、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仅油炸产品检测)、过氧化值(仅油炸产品检测)、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抗氧化剂(BHA、BHT、TBHQ)(仅油炸产品检测)、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即食类产品检测)、苏丹红Ⅰ-Ⅳ(仅辣椒产品检测)。

  3.干制食用菌抽检项目包括总砷、铅、总汞、镉、二氧化硫。

  九、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5420—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抽检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脂肪、纽甜、β-胡萝卜素、阿斯巴甜、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蛋白质、狄氏剂、非脂乳固体、复原乳酸度、铬(以Cr计)、甜蜜素、黄曲霉毒素M1、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亮蓝、霉菌、纳他霉素、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乳固体、三聚氰胺、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水分、酸度、糖精钠(以糖精计)、维生素E( d l - α - 生育酚, d - α - 生育酚, 混合生育酚浓缩物) 、亚硝酸盐(以NaNO2计)、胭脂红、安赛蜜、诱惑红、玉米赤霉醇、杂质度、蔗糖、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最小干物质含量。

  十、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 10132—2005)、《腌制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10136—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GB 10138—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10144—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 19643—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并(α)芘、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2. 烤鱼片检验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并(α)芘、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亚硫酸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3. 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多氯联苯、苯并(α)芘(熏、烤水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山梨酸、亚硫酸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即食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4.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限蟹块、蟹糊)、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苯并(α)芘(熏、烤水产品)、苯甲酸、山梨酸、铝的残留量(限即食海蜇)、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

  5. 水产深加工品检验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铬、多氯联苯、苯甲酸、山梨酸、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菌。

  6. 盐渍鱼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组胺、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

  7. 盐渍藻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

  8. 藻类加工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即食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霉菌)。

  十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游离棉酚(限棉籽油)。

  2.花生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3.玉米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4.芝麻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5.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总砷、铅、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反式脂肪酸(C18:1T)(限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反式脂肪酸(C18:2T+C18:3T)(限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6.食用油脂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铅、总砷、镍(仅限氢化植物油及氢化植物油为主的产品)、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

  7.食用动物油脂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KOH)、过氧化值、丙二醛、总砷、铅、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

  十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咖啡因的测定》(GB 5009.139—2014)、《焙炒咖啡》(NY/T 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干》(GB/T 20705—20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15—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焙炒咖啡检验项目包括咖啡因、铅(以Pb计)。

  2.可可制品检验项目包括可可脂(以干物质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酵母。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中规定糕点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小于或等于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二、铜绿假单胞菌

  本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湿环境尤甚。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三、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五、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稻谷、糙米、大米、小麦、小麦粉、玉米、玉米面(渣、片),熏、烧、烤肉类以及熏、烤水产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5.0μg/kg;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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