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的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省局将分批次下放省局登记的部分企业的登记管辖权。第一批下放企业的名单见附件,请下放的企业即日起到市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注:1、已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无需办理其他业务的企业,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营业执照原件;
2、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无需办理其他业务的企业,按《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资料 》;
3、其他业务按网站公示的提交材料规范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