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月下旬,省工商局在流通领域抽检烟花爆竹365个批次,涉及爆竹类、喷花类、吐珠类、升空类和组合烟花四种类型,经检验,合格204批次,不合格161批次,合格率为55.89%。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既要注重商品质量,更要注重安全贮存使用。
一、抽检的主要项目
重点检验了反映该商品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包括“标志、外观、药量、禁(限)用药物、平稳性、计数(计数产品)、部件、药量、筒体、燃放缺陷、烧成率、声级值(爆竹类)”等项目,基本覆盖了该商品的安全特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安全隐患
主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标志、禁(限)用药物、计数(计数产品)、药量、筒体、烧成率、声级值(爆竹类)上。
1、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共计66个批次产品的标志不符合要求。主要是:未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消费类别、警示语、保质期、燃放说明不齐全等。如果标识不清,缺少警示语,容易造成消费者燃放操作错误,引起安全事故。
2、计数不规范。共计31个批次此次爆竹类产品有“计量误差>-5%”的缺陷。如标记为10000响的鞭炮,实有数只有8000响,导致老百姓不能明明白白消费。
3、引火线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此项是不合格最主要原因,共计103个批次。引燃时间过短,燃放者无法及时离开,发生燃烧(爆炸)时容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引燃时间过长,因未能及时引燃烟花爆竹而发生近距离察看时,也易造成对燃放者的伤害。
4、筒体不达标的有28个批次。共有3个批次的筒体壁厚达不到标准要求,燃放时很容易炸筒,对燃放者造成伤害。筒体超规格产品则属专业燃放类,要有专业人员燃放,如标注的是个人燃放类,危险性会更大。
三、消费警示
以上问题,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为此,提醒消费者选购、使用和储存时要慎之又慎。
(一)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注意事项
到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门市购买时,还必须做到“三看”。一看产品标识。正规产品上应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中文燃放说明、警示语等;二看产品外包装。应无破损、变形,无漏药现象;三看底座和引火线。有底座的烟花产品其底座不应有松脱现象;烟花产品引火线应为安全引线,不应松动、损坏,也不能过长或过短。
(二)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该在室外燃放,并且要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2、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头脑清醒,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须在家长的监护下谨慎燃放烟花爆竹。
3、燃放时一般用烟或香将引火线点燃,人迅速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熄火等不正常现象,请不要靠近产品,等到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三)家庭存储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家庭尽可能不要储存烟花爆竹,如短时间存储须注意,不要靠近火源、或放在潮湿的地方,甚至被雨水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