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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

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22期)
江苏消费网 (2017-10-21) 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12类食品共计18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饮料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漳州开发区黄金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青豌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5mg/g,标准值≤3mg/g;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延边农心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火山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7cfu/250mL,标准值0 cfu/250mL。检验机构为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福建省好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莲心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52g/100g,标准值≤0.25g/100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8g/100g,标准值≤0.5g/100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五)泰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茂御酒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270mg/kg,标准值≤100mg/kg。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无锡、镇江、泰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省局反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公告抽检信息涉及12大类食品,即:食用有、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肉制品、饮料等,抽检样品共计187批次,其中合格182批次、不合格5批次,样品信息详见。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检验机构 备注
1 漳州开发区黄金山食品有限公司 漳州开发区白沙社区上村23-2 滨湖区欧福德百货超市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落霞苑市场27号 原味青豌豆 散装称重 食不语 2017/3/20 酸价(以脂肪计)║5mg/g║≤3mg/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 延边农心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镇白林东区通厂东路2号 锡山区锡北镇吴江大润发超市八士加盟店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八士天富商业街1号楼 天然火山矿泉水 500ml/瓶 白山水 2017/3/10 铜绿假单胞菌║7cfu/250mL║
0 cfu/250mL
饮料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 福建省好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鼎市贯岭工业区 镇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丁卯店 镇江新区丁卯桥路北谷阳路东(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内) 香酥莲心果 称重销售 / 2017-03-02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0.52g/100g║≤0.25g/100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5 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育绿东路609弄6号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禹山路分公司 镇江市禹山北路1号镇江红豆购物广场8幢1-3层 咸肉 散装称重 / 2017-04-21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0.8g/100g║≤0.5g/100g 肉制品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6 泰州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茂御酒店 泰州市泰高路329号 油条 散装 2017-05-16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70mg/kg║≤100mg/kg 餐饮食品 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 酸价(以脂肪计)

  酸价,或称中和值、酸值、酸度,是对化合物(例如脂肪酸)或混合物中游离羧酸基团数量的一个计量标准。在脂肪生产的条件下,酸价可作为水解程度的指标,在其保藏的条件下,则可作为酸败的指标。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越好。

  二、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俗称绿脓杆菌,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泛,为淡水和土壤中最常见的细菌种类之一,空气、动物皮肤、肠道、呼吸道等处均可有该菌的存在。其可通过水源、土壤、工器具、接触等多种途径传播,并对消毒剂、干燥、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及不良环境有极强的抵抗力。以往一直认为铜绿假单胞菌是条件致病菌,似乎导致危害的可能性不大。但近年研究证实,铜绿假单胞菌可产生多种外毒素、内毒素等致病因子,是导致急性肠道疾病和皮肤炎症的完全致病菌。因具有天然耐药能力,在特定条件下,它还可引起继发感染或混合感染的慢性炎症,引发肺炎、脑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急性感染的报道也日益增多。虽然瓶装水中有机物质含量极低,刚出厂的产品中铜绿假单胞菌数量较少,但瓶装水消费周期较长,即使是18L桶装产品也有30天的保存期,对有机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仍可生长繁殖。它可因大量饮水冲淡胃酸而逃避人体消化道防御屏障。WHO的HACCP评估明确指出铜绿假单胞菌是婴儿瓶装饮用水的危害指示菌,可造成婴儿腹泻。在瓶(桶)装饮用水产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生长可增加亚硝酸盐含量等理化性状,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如何控制铜绿假单胞菌污染,已成为瓶装水生产厂家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三、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标,反映产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15)中规定,咸肉的过氧化值应≤0.5g/100g。《坚果炒货食品》(Q/FHKF 0005S-2016)(企业标准)中规定产品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或最终产品油脂氧化。

  四、油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

  铝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元素,人体长期过量摄入,会干扰机体细胞和器官的正常代谢,尤其对老人、儿童和孕妇产生危害最大,可能会导致儿童发育迟缓、老年人痴呆、影响孕妇的胎儿发育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中有32.5%的人饮食中铝超过标准规定的摄入量。油条、包子、馒头都是我们的主食食品,然而这些主食食品却存在着铝的残留量超标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加工者使用了含有明矾的食品添加剂——泡打粉。

  泡打粉又叫复合膨松剂,是许多面食常用的一类添加剂,它的主要作用是可以产生气体,使食品的体积膨大、口感膨松。过去泡打粉主要是在油条、糕点、饼干等食品中使用,而近年来,馒头、包子等发酵面制品加工者也开始使用泡打粉,这是因为加工馒头、包子使用泡打粉,可以很好弥补酵母的产气不足,使得加工的馒头、包子体积大而饱满,口感膨松有劲道。

  事实上,食品加工者只要使用含有明矾的泡打粉,就很难避免食品中的铝超标。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即已发布了公告,规定:膨化食品禁止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即明矾)。也就是说,包子、馒头、面条等面制品如再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泡打粉,则属于违规行为。同时,油条等油炸面制品中的铝的残留量不得高于100mg/kg,过量同样属于违规行为。此规定的颁布,有助于膨化食品和馒头、包子等食品中铝超标问题的解决,但是对于油条、蛋糕、饼干等糕点食品,以及餐饮常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等面食,恐怕仍然难以避免因使用含有明矾泡打粉造成铝超标的问题。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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