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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抽检

2016年下半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布(续五)
江苏消费网 (2017-09-25) 来源:江苏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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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等标准,组织对全省流通领域的导航仪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为淮安市。检验项目为标记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结构设计、接触电流、标志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端子、外接软线等(详见表1),涉及飞歌、e路航、HUNYDON3个品牌。共计5批次,合格率为100%(全部合格)。具体见附件12016下半年导航仪抽检结果汇总表。

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导航仪

标记和说明

5

5

0

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

5

5

0

结构设计

5

5

0

接触电流

5

5

0

标志和说明书

5

5

0

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

5

5

0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

5

5

0

端子

5

5

0

外接软线

5

5

0

 

 

 

一、质量分析:通过对导航仪的标记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结构设计、接触电流、标志和说明书、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端子、外接软线项目进行检测发现,5个样品全部合格。下面作逐项分析。

1、标记和说明。标记和说明对于一个电器产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它们可以把和安全有关的信息传递给使用者。同时它们中还蕴涵着如电气参数、名称型号等许多特殊的信息,可以在出现故障维修时起到作用。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安全。

2、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主要检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防触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结构设计。该项目主要涉及设备的内部结构。电源插头尺寸应符合GB10022008标准中规定要求。该项目主要不合格在于电源插头尺寸不达标。不合格产品通过插头插座量规与游标卡尺检测,其厚度、长度达不到标准规定尺寸,其后果可能导致插头与插座反复插拔后产生变形导致接触不良或插销损坏,有的产品其插销到插头边缘距离远小于标准规定的6.5mm,这样的产品在消费者使用时极有可能因为在插拔时由于握紧方式过紧而误接触到带电插销,导致触电情况发生,存在极大的危险性。

4、接触电流。主要反映在器具工作时,器具的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部件之间的接触电流不应过大,使得消费者在使用器具时产生触电危险。

5、标志和说明书。标记和说明对于一个电器产品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它们可以把和安全有关的信息传递给使用者。同时它们中还蕴涵着如电气参数、名称型号等许多特殊的信息,可以在出现故障维修时起到作用。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安全。

6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主要检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防触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经检测,此项均符合标准。

7端子。该项目主要涉及设备的内部结构。电源插头尺寸应符合GB10022008标准中规定要求。该项目主要不合格在于电源插头尺寸不达标。不合格产品通过插头插座量规与游标卡尺检测,其厚度、长度达不到标准规定尺寸,其后果可能导致插头与插座反复插拔后产生变形导致接触不良或插销损坏,有的产品其插销到插头边缘距离远小于标准规定的6.5mm,这样的产品在消费者使用时极有可能因为在插拔时由于握紧方式过紧而误接触到带电插销,导致触电情况发生,存在极大的危险性。

二、原因分析

之所以抽检的产品质量全部合格,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大多数生产厂商对产品标准理解透彻,能够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二是此次抽检的样品量较少。

三、消费警示

1、尽量购买具有相应品牌的导航仪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装箱单等技术文件齐全,售后服务好。

2、消费者在购买到商品后,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不可以有违背说明书上明示的操作,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危险和纠纷。

3、通电检查。通电数分钟,器具应工作稳定,无明显噪音,无振动和抖动。图像稳定不晃动、色彩合适柔和,器具面板上的按钮应灵敏到位,不能有卡键或不动作等现象。

 

 

 

床上用品

 

 

 

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2844-2009《配套床上用品》、GB/T22796-2009《被、被套》、GB/T22797-2009《床单》、GB/T22843-2009《枕、垫类产品》、FZ/T62030-2015《磨毛面料被套》、FZ/T62027-2015《磨毛面料床单》、GB/T22800-2009《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FZ/T61001-2006《纯毛、毛混纺毛毯》、FZ/T61002-2006《化纤仿毛毛毯》、FZ/T61004-2006《拉舍尔毯》、FZ/T61005-2015《线毯》、FZ/T61006-2006《纬编腈纶毛毯》、FZ/T81005-2006《绗缝制品》和其他企业明示标准及特性指标等标准,组织对全省流通领域的床上用品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苏州、扬州、镇江、泰州、苏州工业园区、淮安、宿迁、沭阳、盐城、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泰兴、南通等15地。抽检项目为使用说明、甲醛含量(mg/kg)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汗渍(酸、碱)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级)、纤维含量(%)等(详见表1),涉及标称小绵羊、Hodo(红豆家纺)、紫罗兰等108个品牌,共计359批次,合格189批次,合格率为52.6%。具体情况见附件22016年下半年床上用品抽检结果汇总表。

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床上用品

使用说明

359

217

142

甲醛含量

359

358

1

pH

359

343

1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359

359

0

异味

359

359

0

耐水色牢度

359

355

4

耐酸汗渍色牢度

359

353

6

耐碱汗渍色牢度

359

353

6

耐干摩擦色牢度

359

349

10

耐皂洗色牢度

326

321

5

耐湿摩擦色牢度

265

238

27

耐光色牢度

326

311

15

纤维含量

359

326

33

 

 

 

一、质量分析:抽查发现170个批次不合格。下面具体分析。

1、使用说明。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商品应标注: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等内容,对产品标准中有标注要求的亦应该符合要求。共有142批次的商品不合格,主要体现在:1)纤维成分及含量,商品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或标注不正确或未标注;2)维护方法,商品标注不正确或未标注;3)产品号型或规格,商品未标注填充物质量;4)执行的产品标准,商品标注执行的产品标准不正确或未标注或内外标不一致,其中包括商品标注安全标准不正确;5)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商品未标注制造者的名称或地址;6)安全类别,商品标注执行的安全标准类别未标注。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使用说明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规范正确的标注。企业对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没有理解到位,对具体的产品标准没有执行到位。正确标注使用说明是质量诚信的前提。使用说明信息的缺失或错误不仅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使用,而且会误导影响消费者的正确选购和维护,也是对消费者的欺骗。

2、染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该项目主要是考核商品的染色牢度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共有73批次的商品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耐水色牢度4批、耐酸汗渍色牢度6批、耐碱汗渍色牢度6批、耐干摩擦色牢度10批、耐皂洗色牢度5批(共检326批)、耐湿摩擦色牢度27批(共检265批)、耐光色牢度15批(共检326批)。染色牢度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品使用的美观性,而且也是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当染色牢度不佳时,就会掉色、褪色,不仅会影响美观,作为跟皮肤密切接触的床上用品,各种染料极易粘附到人的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会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

3、纤维成分及含量。主要检查商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是否符合企业的明示标注及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性标准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要求的偏差范围。共有33批次不合格,主要体现在:商品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或标注不正确。不外乎三种原因:一是不经检验随意标识,或按经验标注。如:标识标注为:棉100%,实测结果为:棉59.2%,聚酯纤维40.8%。一是为了增加卖点虚标性能好和价格高的纤维成分及其含量。如:标识标注为:棉45%,蚕丝棉55%,实测结果为:聚酯纤维76.2%,再生纤维素纤维23.8%。纤维成分及含量反映了产品的真实属性,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主要参考指标。

4pH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商品的pH值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共有16批次不合格。pH值是反映纺织品酸碱度的一个主要指标。人的皮肤呈弱酸性,有助于防止病菌侵入,产品pH值呈中性和弱酸性时,对人体无害。pH值偏高或偏低,均有可能破坏人体表皮的酸碱平衡,引来病菌。

5、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主要检查商品中是否含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特别是当染化料中含有可分解禁用偶氮染料时,纺织品上的染料转移到人的皮肤时,经人体正常代谢过程,在分泌物的生物催化作用下发生分解还原,并释放出某些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这些可分解芳香胺被人体皮肤吸收后,在人体内通过代谢作用使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具有潜在的致癌性。该项目均达标。

6、异味。商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异味要求。异味主要是纺织品上残留的化学整理剂或助剂生成,或是织物吸附的各种杂质,杂菌繁殖产生异味。异味不合格意味着该纺织品有诱发影响人体健康的皮肤、呼吸道等疾病的可能性。该项目均达标。

7、甲醛。主要检查商品的甲醛含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甲醛的危害性已被人们所熟知,印染生产企业应对原、辅材料把关,印染加工时,选择低甲醛或无甲醛的助剂,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负责。共有1批次商品的不符合要求。

二、原因分析

1、由于抽检单位多为个体经营户,其产品有一部分来自中小型生产企业甚至是一些不知名小企业。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产品质量问题相对而言比较多。

2、检验人员抽样时根据经验针对性地选择样品,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产品检测实效,发现了较多不合格产品。为此,有必要告知消费者,抽查商品的不合格率并不完全代表该地区该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3、部分床上用品销售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对所售商品缺乏监管意识,相关质管人员的专业知识缺乏,没有严格的进货把关制度。某些个体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对所售商品质量负责的意识。对于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只做简单的入库和台账销售记录,缺少对床上用品的来货检验与监督机制,给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

三、消费警示

目前就不同的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床上用品,从品种到质地,供消费者选择的范围都很大,消费者挑选时,应该充分考虑使用的安全、健康、舒适,选购时应该做到如下方面:

1、首先注意查看产品的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即标识),要注意查看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单位及地址,其次要查看质量等级状况,一般划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再次查看标注的产品名称及产品现状是否属于你所购的对象。然后查看缝在产品上的耐久性标签(水洗唛):一是查型号规格是否表达清楚,二是查看床品(面料、里料、填充料等)采用的材质组成描述是否清晰齐全,三是查看床品有无维护的洗涤方法。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标识的产品,以保护自己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2、手摸眼看床上用品的外观质量:消费者根据需要级自身使用产品的经验,对需购的床上用品,根据其所标注的材质、质量等级等性能方面进行验收,查看标注的内容与货品的真实现状是否相符,主要从面料的手感、产品表面及里面的瑕疵、色差、污渍等对所需购买的产品进行观察及思考。

3、注意床上用品的使用安全:床品面料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需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理剂,尤其是图案复杂,颜色比较多样、鲜艳的产品,在使用染料及助剂理剂也会较多,这些工艺或多或少地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这些有害物质残留在产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由于这些残留物在水中会被稀释随水冲洗掉大部分,所以,一般对选购回来的床品,尤其是套件及枕套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使用前最好进行水洗一次(标注干洗的产品除外),用少许中性洗涤剂进行清洗,通过清洗,一则可将一部分有害物质冲洗掉,另也可将床品在生产、运输、存放过程中的灰尘,脏污冲洗掉,以便放心使用。

(四)品牌选择很重要。从本次抽查结果不难看出,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品牌床品相对而言,合格率是很高的,商品质量自然都是有保证的。

 

 

 

 

 

 

 

 

 

成人服装

 

 

 

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660《衬衫》、FZ/T 73043《针织衬衫》、FZ/T81004《连衣裙、裙套》、FZ/T73026《针织裙、裙套》、GB/T22849《针织T恤衫》、FZ/T73010《针织工艺衫》、FZ/T73013《针织泳装》、FZ/T73017《针织家居服》GB/T22854《针织学生服》、FZ/T81007《单、夹服装》、FZ/T81008《茄克衫》、FZ/T81010《风衣》、FZ/T81001《睡衣套》、FZ/T73005《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FZ/T73018《毛针织品》、GB/T14272《羽绒服装》、FZ/T81006《牛仔服装》、GB/T2664《男西服、大衣》、GB/T2665《女西服、大衣》、GB/T 2666《西裤》、GB/T18132《丝绸服装》、GB/T22853《针织运动服》、FZ/T73009《羊绒针织品》、、FZ/T73022《针织保暖内衣》、GB/T8878《棉针织内衣》、FZ/T73024《化纤针织内衣》、GB/T2662《棉服装》、FZ/T43015《桑蚕丝针织服装》、FZ/T73020《针织休闲服装》、FZ/T73012《文胸》、GB/T22864《毛巾》、FZ/T43014《丝绸围巾》、FZ/T81012《围巾、披肩》、FZ/T73042《针织围巾、披肩》、FZ/T24011《羊绒机织围巾、披肩》、FZ/T73001《袜子》、FZ/T73011《针织腹带》、GB/T23314《领带》、GB12014《防静电服》、GB17591《阻燃机织物》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等标准,组织对全省流通领域的成人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无锡、常州、南京、镇江、泰州、苏州、扬州、盐城、南通、徐州、淮安、宿迁、泰兴、昆山、沐阳、连云港、苏州园区等17地。抽检项目为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起球、透气性、接缝性能(纰裂)、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撕破强力、胀破强力、顶破强力等(详见表1)。涉及标称NIKEPULL&BEAR、爱居兔、贝兹卡洛、以纯、424个商标723批次,无牌产品31批次。共计754批次,合格368批次,合格率为48.8%。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2016年下半年成人服装商品抽检情况汇总表。

1、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成人服装

使用说明

754

438

316

纤维含量

754

468

286

耐干摩擦色牢度

754

742

12

耐汗渍色牢度

754

737

17

耐水色牢度

754

741

13

甲醛

754

752

2

pH

754

748

6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754

751

3

耐湿摩擦色牢度

177

164

13

耐皂洗色牢度

18

18

0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32

32

0

起球

187

177

10

透气性

3

2

1

接缝性能(纰裂)

83

68

15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

21

9

12

撕破强力

46

46

0

胀破强力

1

1

0

顶破强力

3

3

0

说明:抽检批次具体到小于754的,指适用检测批次。

一、质量分析:抽检发现388批次不合格。下面具体分析:

(一)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为强制性考核指标,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

1、依据标准国家强制执行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中明确规定,使用说明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其中产品的号型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应采用耐久性标签。

2、当几种形式的使用说明同时出现时,应保证其内容的一致性。共有316批产品标签不符合GB 5296.4-2012要求,其中主要有以下标识内容不合格:

1)维护方法标识错误,错误表现在:①使用的维护符号不规范,没有按照GB/ T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标准所规定的图形符号。②吊牌和耐久性标签标识不一致。③维护顺序不符合要求。(2)号型标注不规范,或耐久性标签上缺号型。(3)执行的产品标准标识错误。(4)纤维成分的标注不符合要求:耐久性标签上缺含量标注、纤维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等。(5)缺制造商名称或地址。(6)安全类别未标注或者标注不正确。

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这些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会误导消费者。

(二)纤维成分及标注不合格。服装的纤维成分标识应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标准要求,共有286批次不合格。主要是:纤维种类实测与标识不符;纤维名称不符合标准要求;纤维含量允差不符合标准要求等。纤维含量的正确标识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是消费者购置服装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纤维含量标识的不符汇总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带来误导,同时制造商也有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之嫌。

(三)pH值不合格。服装pH值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共有6批次不合格。主要是:有的服装样品的检测结果为9.5,有的服装样品检测出来是3.4,不符合该服装所属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四)甲醛不合格。服装甲醛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共有2批次不合格。主要是:有的服装样品的检测结果为207mg/kg,不符合该服装所属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五)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服装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共有3批次不合格。主要是:有的样品的检测结果197mg/kg,不符合基本安全技术要求≤20mg/kg

(六)色牢度不合格。服装色牢度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和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抽查发现耐干摩擦色牢度有12批次、耐汗渍色牢度有17批次、耐水色牢度有13批次、耐湿摩擦色牢度有13批次不合格。色牢度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碰到水、汗液、摩擦等会造成面料上的染料脱落褪色,影响服装的美观,或者影响到其他服装被沾上颜色,甚或其中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等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吸收,从而影响人体健康。

(七)起球不合格。起球应符合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共有10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织物在实际穿用与洗涤过程中,不断经受摩擦,使织物表面出现起毛起球现象。织物起毛起球后,外观明显变差,表面的摩擦、抱合性和耐磨性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降低了织物的使用性能。例如:有的样品的起球的实测结果2-3,不符合该样品明示产品标准要求≥3级。

(八)接缝性能(纰裂)不合格。接缝性能(纰裂)应符合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共有15批产品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纰裂不合格直接影响服装外观及使用性能。

(九)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不合格。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共有12批次不合格。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低,衬布粘贴不牢固,导致服装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贴衬部位不平整,影响服装的外观及使用。

(十)透气率不合格。透气率应符合服装产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批保暖背心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透气率是服装舒适度的指标之一,保暖服装在满足保暖性的同时必须兼顾透气率的指标。

以上这些项目中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比例较高,容易误导消费者,有以次充好之嫌;色牢度、起球、纰裂、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容易导致服用性能不符合日常需求。

二、原因分析:综合以上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

1、企业对使用说明标准要求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规范正确的标注。

2、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原材料质量的检验环节,并未对纤维成分及含量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或者为了获利,购买廉价原材料。

3、不合格的产品大多集中一些小品牌、一些个体户经营的为主。

三、消费警示:目前,我国已是服装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相对于整个国际市场而言,我国服装行业的发展仍很不成熟,生产企业众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抽检结果表明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纤维含量标识不准确比例很高,因此有必要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谨慎挑选。消费者在选购服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服装要查标识,看包装。产品的使用说明(标识)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包括产品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必要信息,以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使用。产品使用说明可采用吊牌、标签、包装说明、使用说明书等形式,可一种或多种同时使用,其内容必须注明: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的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基本安全类别等内容,不同说明形式的内容应一致,且规格型号、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必须采用耐久性标签。消费者在购买时可首先通过查看产品标识一般便可识别,正规企业产品标识内容比较齐全、清楚。如果标识内容不全、不规范、不准确、有意浮夸,就要慎重购买。特别注意如产品没有标识,或虽有标识但没有注明制造企业或企业地址、没有产品规格和成分含量、没有执行标准、没有耐久性标签、吊牌-耐久性标签-产品包装之间说明内容不一致、夸大产品性能,则最好就不要购买。此外,如产品包装粗糙、印刷模糊不清,也不宜购买。

2、找名品,看厂家。2003年以来的抽查结果显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三资企业企业产品及认证产品、知名品牌的产品合格率较高。这就提示消费者,尽量购买有质量保证的服装产品;而在购买一些杂牌、小厂的产品时需要谨慎。

3、闻异味,挑花色。纺织品在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中要使用多种整理剂和助剂,如加工工艺不当残留多余化学成分,对人体就会造成伤害。消费者选购时,可以闻一闻“味道”,如果产品散发出刺激的异味,就有可能有甲醛残留,最好不要购买。在挑选颜色时,浅色调产品的染色牢度超标的风险会小些。选购深色的产品时,可以用一块布(浸湿更好)用力在布面上反复摩擦(如果是印花布应在印花处摩擦),摩擦后如果小块布上沾上了颜色,则说明该产品易于掉色,购买需要谨慎。

4、要加强自我保护维权意识。消费者购物不可轻信广告,对于不了解的商品,不要匆忙购买。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遇到纠纷应及时向消协部门投诉,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共同来监督和规范市场。

 

 

儿童服装

  

2016年下半年,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73025《婴幼儿针织服饰》、FZ/T73045《针织儿童服装》、FZ/T81003《儿童服装、学生服》、GB/T31900 《机织儿童服装》、FZ/T81014《婴幼儿服装》等标准,组织对全省流通领域的儿童服装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无锡、常州、南京、镇江、泰州、苏州、扬州、盐城、南通、徐州、淮安、宿迁、泰兴、昆山等14地,检验项目为:标志标识、禁用偶氮染料、甲醛含量、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耐唾液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衣带缝纫强力、可萃取重金属含量、服用安全性能等(详见表1)。涉及标称商标BalabalaABC KIDS、安吉小羊、贝贝依依等223个品牌451批次,无牌产品1个批次。共计452批次,合格252批次,合格率为55.8%。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2016年下半年儿童服装商品抽检情况汇总表。

1、项目检测统计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儿童服装

标志标识

452

338

114

纤维含量

452

355

97

含绒量

4

3

1

绒子含量

4

3

1

耐水色牢度

452

449

3

耐酸汗渍色牢度

452

447

5

耐碱汗渍色牢度

452

447

5

耐唾液色牢度

298

297

1

耐干摩擦色牢度

452

443

9

耐湿摩擦色牢度

346

310

36

耐皂洗色牢度

355

352

3

甲醛

452

452

0

pH

452

447

5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452

451

1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

253

252

1

重金属(铅、镉)

130

130

0

服用安全性(残留金属针)

168

168

0

绳带要求

165

146

19

衣带缝纫强力

156

144

12

附件抗拉强力

229

210

19

说明:凡抽检批次小于452者,表示该项目部分批次适用。

一、质量分析:抽检发现200个批次不合格。下面具体分析:

1、标志标识。用于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商品,以及向消费者作出相关明示。按GB 5296.4-2012标准,儿童服装商品上应标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内容,其中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应采用耐久性标签。共有114批不合格,主要体现在维护方法的维护图形不完整且顺序错,产品号型和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及永久性洗唛上规格号型与维护方法不准确。缺失这些重要标志和说明后,消费者对产品型号和维护符号基本信息没有了知情权,对使用过程中的维护方式缺少必要依据,另外错误的信息会误导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严重时会对人体安全健康的不良影响。

2、纤维成分及含量。纤维含量是纺织产品的主要质量指标,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是消费者购置儿童服装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共有97批次不合格,主要体现在:(1)纤维种类实际与标识不符。比如:有标识为棉和聚酯纤维,实测结果为粘纤、锦纶和氨纶。(2)纤维含量允差超出标准规定,如标识标了棉75%聚酯纤维25%,实测结果为棉40%聚酯纤维60%。纤维含量不符不仅给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带来误导同时也有制造企业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欺诈消费之嫌。因此,正确标注纺织品的纤维含量名称及纤维含量,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产品,提供正当的竞争促销手段有着重要意义。

3、含绒量与绒子含量。此项不合格仅有1批次。含绒量是指绒子和绒丝在羽毛羽绒中的含量,羽丝、毛片和打碎毛(或称粉碎毛)不能算在含绒量中,是主要起保暖作用的部分。绒子含量是指绒子(朵绒)的含量,是一个绒核放射出许多绒丝并形成朵状者,是羽绒中保暖性能最好的部分。如果说羽绒是羽绒服装的精华所在,那绒子则是精华中的精华。根据羽绒服装标准规定:若羽绒服含绒量标称90%,则其中绒子含量必须≥含绒量标称值的90%,即81%,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可以判合格,缺一不可。

4pH值。安全指标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婴幼儿产品的pH值要求在4.0-7.5之间。共有5批次不合格。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环节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5、附件抗拉强力。共有19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大部分为纽扣等附件在标准测试下脱落,也有导致面料撕裂,这些小物件虽不起眼,但是很容易引起儿童的兴趣,很有可能对其进行拉扯、啃咬,但若是这些小物件制作的不够牢固,那么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6、衣带缝纫强力。共有12批不符合标准规定。12批儿童服装的衣带缝纫强力力值均低于标准规定的≥70N要求。衣带的缝纫强力应达到一定要求,因为儿童对微小物体有好奇心,会撕扯、啃咬这些小物件,小物件脱落后会被儿童误吞而造成窒息等安全方面的隐患。

7、绳带要求。儿童服装绳带要求应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或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共有19批绳带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幼童服装上的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在未系着不得超出服装底边,拉带露出绳道不得超过14cm。实测有6批儿童服装绳带在未系着状态下超出服装底边且拉带露出绳道均已超出14cm 1批儿童服装绳带在未系着状态下超出服装底边。部分儿童服装在帽子中使用抽绳,不符合GB 31701-20154.4.3章节表31条:头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因儿童善动且安全意识薄弱,再加上绳索拉带过长或者位置不当,很容易造成儿童窒息、缠绕、缝线割伤的现象,所以国家强制标准对绳带的长度和位置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和解释。

8、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仅有1批可萃取重金属(铬)含量的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1.0mg/kg要求。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

9、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该项目主要是考核商品的染色牢度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检发现了以下不合格项目,耐水色牢度3批、耐酸汗渍色牢度5批、耐碱汗渍色牢度5批、耐湿摩擦色牢度36批、耐唾液色牢度1批、耐干摩擦色牢度9批、耐皂洗色牢度3批。染色牢度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服装商品的美观,而且也是服装影响人体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当服装面料染色牢度不佳时,就会掉色、褪色,不仅会影响美观,若各种染料粘附到人的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会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对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服装而言更是不容忽视。

10、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儿童服装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或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仅有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样品的检测结果>20mg/kg,不符合基本安全技术要求≤20mg/kg。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环节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原因分析

1、部分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不重视去掌握相关标准,质量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也有的企业故意规避应该明示的质量义务,致使标识不全、不正确,导致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商品时或没有参考依据,或无法正确使用商品。

2、商家验收产品时工作不到位,缺乏对标准的认识和了解,及对儿童服装的来货检验与监督机制意念不够,给不合格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并未对商品的内在质量进行实质性检验。

3、地方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抽查机制,如对商场、超市、个体户市场的产品质量内控体系进行不定期检查与审核。

四、消费警示

1.消费者购买儿童服装的时候要尽量购买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产品,因为这些产品的企业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的品质能够得到保障,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也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2.消费者在选购儿童服装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即标志标识,它是顾客购买前对产品基本信息了解的最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企业质量的自我声明。购买儿童服装时先检查标志标示上面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是安全类别、纤维成分、产品的执行标准、维护方法和制造商名称、地址等,信息不全的产品尽量不要购买。

3. 消费者购买产品后,第一次使用之前先清洗一下,通过一些简单的使用前护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诸如pH、甲醛和掉色的危害,对自己起到保护。

4.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如洗涤过程中掉色严重,或者在使用时褪色严重等,可以选择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及时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以获得产品质量的有力证据,并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童  鞋

 

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25036-2010《布面童胶鞋》、《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儿童鞋类商品质量监测检验细则》等标准,组织对全省流通领域的童鞋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工作范围涉及苏州、无锡、常州、淮安、宿迁、南通、连云港、泰州、扬州和镇江等10地。检验项目视品种不同而定。其中,儿童鞋(不含布面童胶鞋)主要检测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异味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纺织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皮革和毛皮)、甲醛(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甲醛(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重金属总量(铅、砷、镉)等,布面童胶鞋主要检测物理安全性能、pH值、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鞋面)、游离甲醛(鞋里)、可萃取的重金属等(详见表1)。涉及标称商标为舒诗玛特、图案、无敌金刚等101个品牌232批次,无牌产品5个批次。共计237批次,合格227批次,合格率为95.8%。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2016年下半年童鞋商品抽检情况汇总表。

1、检验项目检测结果表

 

商品名称

测试项目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童鞋

物理机械安全性能

235

230

6

异味

235

234

1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纺织品)

235

235

0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皮革和毛皮)

235

235

0

甲醛(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235

232

3

甲醛(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235

235

0

重金属总量(铅、砷、镉)

185

182

3

布面童胶鞋

物理安全性能

2

2

0

pH值

2

2

0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2

2

0

游离甲醛(鞋面)

2

2

0

游离甲醛(鞋里)

2

2

0

可萃取的重金属

2

2

0

 

 

 

说明:部分产品未进行“无重金属检验资质(铅、砷、镉)”项目检验。

一、质量分析:抽检发现10个批次不合格。下面具体分析:

1、甲醛。童鞋商品应符合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共有3批次的童鞋商品衬里的甲醛含量不符合要求。甲醛含量超标的危害:甲醛,化学式为HCHO,在室温下是无色气体,具有毒性,是公认的变态反应原,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少量甲醛会对眼睛和呼吸道粘膜产生强烈刺激,可以导致呼吸道上皮发生持续性增生、鳞状上皮化、炎症和溃疡;长期接触低含量的甲醛时,甲醛分子能与蛋白质分子交联、凝固,会对人体免疫系统造成影响,还会干扰人类DNA的复制过程,从而造成重要基因如抑癌基因丢失,继而引发癌症。

2、重金属总量(铅)。童鞋商品应符合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共有3批次的童鞋商品重金属铅总量不符合要求。重金属超标的危害主要是由于童鞋面对的是儿童,儿童对重金属的耐受力相对成人来说更弱,而且童鞋是儿童经常穿着并且一般会长期穿着的产品,一旦超标的重金属借由与儿童皮肤接触的机会被人体吸收后则会倾向于积累在肝脏,骨骼,肾脏,心脏及大脑中。重金属的毒性能够破坏或减弱智力和中枢神经功能,降低能量水平,破坏血液组成,伤害肺、肾、肝或其他器官,长期暴露于重金属中可能导致肌肉的新陈代谢放慢等,此种情况对儿童影响尤为严重,因为儿童对重金属有较高的吸收消化能力。

3、物理机械安全性能(有效跟高应不大于25mm)。童鞋商品应符合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共有6批次童鞋商品跟高不符合要求。女童和青春期少女,骨质柔软,极易变形,穿高跟鞋会使骨盆发生不易觉察的转位,影响骨环的正常结合,导致骨盆畸形。人类足骨的发育成熟大约在15岁,鞋的大小直接影响足骨的生长。过早穿高跟鞋会使足骨按照高跟鞋的角度完成骨化过程,容易发生跖趾关节变形、跖骨骨折及其他足病,严重时会影响行走。

4、物理机械安全性能(钢勾心性能)。按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主要考核鞋类钢勾心标志、长度下限值、硬度、纵向刚度和弯曲性能。共有4批次的样品不合格,主要体现在钢勾心上缺少必要的标志,长度下限值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勾心弯曲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勾心纵向刚度不合格。钢勾心硬度、弯曲性能、纵向刚度不达标,极有可能威胁消费者的安全。缺少必要的标志说明使用对象和适用跟高,则可能会造成生产者使用不合适的钢勾心,从而影响商品的质量,甚至威胁消费者安全。勾心长度过短,也会对皮鞋整体质量和安全有严重影响。

二、原因分析

1、鞋类产品中游离甲醛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原材料之间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首先童鞋中最主要的甲醛来源是粘合剂,甲醛作为粘合剂中原材料,未完全反应或反应完毕后断裂都会缓慢的释放出来。抽查发现复合鞋垫的甲醛超标率很高,这应该是粘合剂的问题;其次,甲醛作为优良的防腐剂,在制鞋的工艺中都会被使用;再次,甲醛作为化学反应中良好的交联剂,在染色、防皱整理、免烫整理、涂料印花等等工艺中都会被广泛应用,一旦后期处理不完善,甲醛就会释放出来,造成危害。

2、铅元素的来源相对广泛,首先,鞋材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颜料和助剂可能引入重金属。鞋材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颜料分为无机颜料和有机颜料,无机颜料主要是由一些金属化合物构成,如钼酸铅、铬酸铅、硫酸铅等;有机颜料有珠光剂,而市场出售的一部分珠光剂可能是合成珠光剂,由铅盐构成(碱式碳酸铅、酸性砷酸铅),因此珠光剂的使用和部分无机铅盐颜料的使用,则可能会在产品中带入过量的铅;其次,废橡胶、废塑料的回收使用有可能带入铅污染;最后,环境中铅污染严重也有可能在制鞋过程中带入铅。

3、童鞋跟高过高、勾心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部分勾心生产企业对于标准化意识及生产技术标准化程度较低,部分钢勾心上都没有按照标准要求标注勾心号和跟高号的标识,结构尺寸未能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制造;另外,部分成鞋生产企业在装配钢勾心的时候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低廉的钢勾心,好的钢勾心一副要20-50元,便宜的一副才2-3元,质量明显差距很大。

三、消费警示:分选购和使用及保养两个方面进行友情提醒。

(一)童鞋的选购注意事项:

1、鞋面材质。以纺织材料和真皮为好。因为合成革鞋透气性差,小朋友平时活动量大,鞋里积聚汗液,从而滋生细菌。由真皮和纺织材料做成的鞋轻便、舒适、透气好,有利于儿童活动和脚部发育。

2、鞋面应柔软舒适。因为脚部有丰富的神经和血管,如果鞋面较硬,会压迫局部神经血管,影响脚趾、脚掌的生长发育。

3、鞋内衬里和内垫宜选用浅色,避免鲜艳颜色。

4、鞋跟。要平跟,不要高跟。平跟童鞋有利于维持正常脚弓,不致引起肌肉和韧带劳损。

5、松紧。宜宽松,忌窄小。因为儿童肌肉和脚骨很嫩软,鞋子窄小会影响脚部肌肉和韧带的发育;太大则影响行走和活动。因此,童鞋的宽松度以鞋穿在脚上能插进一小指为宜。

6、有无鞋带。婴幼儿鞋最好选用松紧口或粘扣带式的,儿童可以选用有鞋带的鞋,但在使用中也应注意避免鞋带发生散落,以免鞋带被踩在脚下而造成儿童摔倒。

7、如果童鞋上有小配件、小饰物,要检查是否牢固,是否有锋利尖端,尽量避免购买有小附件安全隐患的童鞋。

(二)童鞋产品的使用、保养注意事项:

1、童鞋产品应定期清洁。皮革类、人造革类产品清洁时应避免浸水、暴晒或高温烘干,以免引起老化、变形、褪色。纺织面料清洁刷洗后,应该在阴凉通风处晾干,避免帮面和外底材料的老化、变色。

2、天然皮革的童鞋产品应经常打油以保证皮革的韧性和光亮度。

3、童鞋产品应避免与利器接触,也不能长时间与化学品、油污水接触。

4、鞋子应经常替换穿。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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